Re: [問題]何謂無謀生能力?(已看過精華區)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夏天,怎樣的心情~~)時間20年前 (2005/09/04 00: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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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perbon (蘇波棒棒棒棒棒棒棒棒棒)》之銘言: : 依規定得列報為扶養親屬者,有下列四大類: : 一、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等), : 已滿六十歲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 (後略) : 前述所稱「無謀生能力」,須符合下列條件: :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者。 : (二)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 : 康復無法工作或須長期治療者等,並取具醫院證明者。 : (三)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未滿六十歲直系尊親屬,非屬軍教免稅 : 所得者,且其當年度所得額未超過免稅額者。 如果父親從事計程車業,以第三項加列為受扶養親屬, 是否可以呢? (因為計程車業在各稅法上的規定好像都蠻特殊的,所以有此一問…) 另外,如果於報稅後被國稅局認定不可列為受扶養親屬,會有什麼處罰啊? 這算短、漏報所得嗎? 肯請各位大大賜教~~~謝謝^^ : (四)其他經村里長調查證明,顯無謀生能力並取具村里辦公處之文書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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