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減稅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Barbie~Cute・*・☆)時間20年前 (2006/03/21 20: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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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 引述《taenia (喔~然後咧?)》之銘言: : : 我想請問板友們,什麼樣的支出可以抵稅用?? : : 我只知道房租費是可以抵稅的,可是要達多少金額以上?? : : 好像醫療也可以是吧?? : : 動產or不動產咧?? : : 或是一次支出多少錢以上?? : : 這個問題看起來有點蠢( ̄ー ̄;) : : 因為今年補稅,我家老母去年幫我報稅報有30萬以上的支出.. : : 想當然爾是不可能啊,所以補了六千多...真想哭>"< : : 所以我才想問問看有哪些支出可以抵稅... : : 先謝過幫我回答的板友<(_ _)> : (二) 列舉扣除額: : 5.購屋借款利息:納稅義務人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 : 付之利息,其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三十萬元為限。但申報 : 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者,其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應 : 在上項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納稅義務人依上述規定扣除購屋借 : 款利息者,以一屋為限。 : 6.房屋租金支出: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與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 : 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 : 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 : 款利息者,不得扣除。 (1)上述兩種扣除額只能擇一選用 (2)另外~申報時就採用標準扣除額.並經過稽徵機關核定之後 就不得再主張要改成列舉扣除額 (3)未申報案件一律以標準扣除額核定應納稅額 不得主張要改成列舉扣除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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