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減稅的問題..
※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 引述《taenia (喔~然後咧?)》之銘言:
: : 我想請問板友們,什麼樣的支出可以抵稅用??
: : 我只知道房租費是可以抵稅的,可是要達多少金額以上??
: : 好像醫療也可以是吧??
: : 動產or不動產咧??
: : 或是一次支出多少錢以上??
: : 這個問題看起來有點蠢( ̄ー ̄;)
: : 因為今年補稅,我家老母去年幫我報稅報有30萬以上的支出..
: : 想當然爾是不可能啊,所以補了六千多...真想哭>"<
: : 所以我才想問問看有哪些支出可以抵稅...
: : 先謝過幫我回答的板友<(_ _)>
: (二) 列舉扣除額:
: 5.購屋借款利息:納稅義務人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
: 付之利息,其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三十萬元為限。但申報
: 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者,其申報之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金額,應
: 在上項購屋借款利息中減除;納稅義務人依上述規定扣除購屋借
: 款利息者,以一屋為限。
: 6.房屋租金支出: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與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
: 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其所支付之租
: 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
: 款利息者,不得扣除。
(1)上述兩種扣除額只能擇一選用
(2)另外~申報時就採用標準扣除額.並經過稽徵機關核定之後
就不得再主張要改成列舉扣除額
(3)未申報案件一律以標準扣除額核定應納稅額
不得主張要改成列舉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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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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