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報所得稅(夫妻合併?)
※ 引述《dyman (我是小學妹的)》之銘言:
: 不好意思問一個問題
: 夫妻合併申報的意思是有分成
: 1.夫妻所得和在一起算
: 2.以丈夫為主
: 3.以太太為主
: 這三種是嗎?
有嗎? 哪裡聽來的呢?
只有說納稅義務人那格寫先生的話.配偶那格就寫太太
或是納稅義務人那格寫太太.配偶那格就寫先生
夫妻的薪資所得可以分開計算
但是其他九種所得都必須合併計稅
: 還有另外若戶籍沒有在一起
: 可以分開...自己報自己的嗎?
當然不行....如果可以這樣的話
全台灣沒有夫妻會戶籍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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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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