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重複申報&扶養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時間19年前 (2007/04/17 22: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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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dypan (andypan)》之銘言: : 昨天去上聯邦銀行的稅務規劃 , 扶養在國稅局的實務認定上 : 是最多可以忍受扶養 6人 超過比較容易被查 : 另外若是被扶養人年利息收入超過 五萬元整 : 則是會容易被國稅局認定被扶養人為有能力自行生活追查補稅 我有個疑問問一下 如果存款年利息收入12萬 但是被撫養者沒有薪資收入 也就是沒有超過可到課徵所得稅的低限20萬1 那被扶養親屬的不能算被扶養嗎........... 生活費都是我支出的 如果被扶養者是我的直系血親 那 不是要超過免稅額 扶養的事實才消失 還有啊 五萬這個標準是誰定的 我怎麼沒看過稅法有這個規定 心中ㄧ堆問號驚嘆號 國稅局不要找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57.37 ※ 編輯: chunchieh 來自: 59.117.57.37 (04/17 22:31) ※ 編輯: chunchieh 來自: 59.117.57.37 (04/17 22:38) ※ 編輯: chunchieh 來自: 59.117.57.37 (04/17 22:48)
文章代碼(AID): #169DVKQo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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