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扶養未滿60歲父母 和 人身保險 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 melody)時間18年前 (2008/05/06 19:0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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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特地打電話到北區國稅局全功能服務櫃檯去問 可是答案我覺得怪怪的 請大家幫我解答一下 問題一: 我和父母同住 他們都"50幾但未滿60歲",但是已退休,沒有收入 我可以報扶養嗎 得到的回答是,要有"無謀生能力證明"(如醫院開立...) 他說如果只是退休沒工作不可以報扶養 是真的嗎? 但是置底文提到 1.父母沒有收入,但也沒有無謀生能力證明, 且未滿六十歲,戶籍沒在同一處,這樣可以報扶養嗎? Ans:直接報吧,扶養直系尊親屬的規定比較寬鬆(包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前提是,父母沒有收入,或者收入未滿應稅金額。 只要沒有兄弟姐妹搶著報都沒什麼大問題。 在報稅軟體裡還是選無謀生能力,附上身份證影本就可以。 除了身分證和戶口名簿外,我沒辦法提出無謀生能力證明耶 請問這樣我可以報扶養我父母嗎? 問題二: 列舉扣除裡的人身保險分健保和非健保 服務櫃檯跟我說健保的人身保險包括--健保和勞保 是這樣嗎? 究竟勞保費是算在健保還是非健保類? 不好意思加問一個問題三 網路上傳報稅資料後,附檢資料是不是寄到戶籍所在地的稽徵所 還是要寄到北區國稅局? 請幫我回答一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4.246.9 ※ 編輯: melomelo 來自: 203.64.246.9 (05/06 19:12)

05/06 19:22, , 1F
非健保<<<意思就是指健保費以外的保險(包括勞保公保..)
05/06 19:22, 1F

05/07 00:01, , 2F
感謝大家精闢的回答 差點被櫃台的回答騙了 還好
05/07 00:0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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