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扶養未滿60歲父母 和 人身保險 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小小稅務員)時間18年前 (2008/05/06 22: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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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P (怪頭)》之銘言: : 借這個也問一下 : 我媽今年也是未滿六十 去年收入未滿77000 : 那我想把我媽放給我弟扶養 : 看起來依上面的這個解釋函令應該ok : 但是 我弟在很多年以前 被我大伯收養 : 所以身分證上 母這一欄沒有 父這一欄是我大伯 : 那這樣還可以適用上面的解釋函令嗎? 在法律上你弟的父親是你大伯 你媽只能算你弟的其他親屬 因為你媽未滿60歲 所以不能被你弟扶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15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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