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房子貸款以後又分租出去?

看板tax (稅板)作者 (一個人的幸福...)時間18年前 (2008/05/07 21: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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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讀房貸利息的申報條件 有一條是"無"出租或營業 你想這樣符合嗎? 而且還要申報一筆房租收入 100,000*0.43(扣除必要費用57%後的設算純收益率)=43,000元 一來一往,虧的更多唷... ※ 引述《bluecat (啦!!)》之銘言: : 房貸利息為15萬 : 後來房子分租給朋友 : 房租所得為10萬 : 這樣他報稅時列房租支出 : 我除了需列房租收入外 : 還能再列舉貸款利息支出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207.61
文章代碼(AID): #188QkHkx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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