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扶養人的要保人不等於扶養人

看板tax (稅板)作者 (米蟲)時間18年前 (2008/05/25 22:28), 編輯推噓5(507)
留言12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小弟對於報稅這個東西實在是搞不太懂 想請教一下板友們關於申報保險扣除額的問題 情節如下: 我媽 = 被扶養人 我 = 扶養人 我姊 = 我媽的要保人(人身保險) 因為以前我還沒出社會,所以我媽保險費由我姊在繳 前年我開始賺錢,因此每年我媽的保險費我都會給我姊拿去繳 但是沒有去辦理轉移要保人變成我的這個手續 因此不知道這種狀況我可以扶養我媽嗎? 如果我跟我姊寫張同意書寫我媽要給我扶養這樣可以嗎? 請各位報稅達人解答一下,謝謝! 【註】 1.我跟我姊已經溝通好我媽要給我扶養,不會發生兩個人扶養同個被扶養人 2.我姊已嫁人且不住家裡但戶籍沒遷出,我媽與我同住 3.我媽給我扶養比較有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47.250

05/25 22:32, , 1F
只要有收據 最多報2萬4 都可吧
05/25 22:32, 1F

05/25 22:35, , 2F
要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規定要在同一申報戶??
05/25 22:35, 2F

05/25 22:37, , 3F
所以最好當初入保時 要保人都自己寫自己.一切問題都解了..@@
05/25 22:37, 3F

05/25 22:45, , 4F
去年的保險已經來不及改了阿,今年我會趕快去改@@"
05/25 22:45, 4F

05/25 22:45, , 5F
所以說我這案例就無法扶養我媽囉?!差很多耶@@"
05/25 22:45, 5F

05/25 22:50, , 6F
還好我家都是要保被保同一人或在同一戶籍同一申報案中
05/25 22:50, 6F

05/25 23:03, , 7F
還是可以扶養 只是保險費大概無法申報扣除
05/25 23:03, 7F

05/27 16:09, , 8F
起碼你只損失一年,我妹是損失兩年,因為他沒注意到要保人這項,
05/27 16:09, 8F

05/27 16:09, , 9F
是95年核定被剔除時才發現到,而96年的收據也已經出了,來不及
05/27 16:09, 9F

05/27 16:11, , 10F
改,只能從97年開始;要保人跟被保險人要同申報戶,跟戶籍無關
05/27 16:11, 10F

05/27 16:12, , 11F
你還是可以報你媽撫養,只是那筆保費不能扣
05/27 16:12, 11F

10/10 15:39, , 12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10/10 15:39, 12F
文章代碼(AID): #18ENUHZT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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