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贈與稅及遺產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時間17年前 (2008/12/20 10: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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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房子由父母購買支付, 並登記父母名下, 再贈與子女 贈與房子採公告價, 而非市價, 贈與時連同貸款一併移轉子女 如: 房子市價750萬, 公告價300萬, 即贈與子女300萬 扣除當年度兩人贈與額度222萬, 剩下78萬 所以建議父母房屋再貸款78萬 連同貸款一併給子女(300-78), 即贈與222萬給予子女 剛好達免稅額度 若今年12月底前贈與, 明年一月初即可再次贈與78萬 一個月內合法完成房屋贈與與移轉, 不用繳任何贈與稅 ※ 引述《jimmydog (阿肥)》之銘言: : 懇請版上稅務達人指點 : 甲乙二人婚後育有二子丙丁 : 因甲乙勤儉持家,累積買屋而有不動產金店面2座,公寓1戶: : A座於民國73年以500萬買進,持有至今,目前市價約3500萬,登記甲名下 : B座於民國86年以2000萬買進,持有至今,目前市價約2200萬,登記乙名下 : C座於民國62年以20萬買進,持有至今,目前市價約200萬,登記甲名下,甲乙夫妻自住 : 甲乙目前另有定存700萬元,活存150萬元 : 丙丁均已成年離家,丙已結婚5年,育有二子 : 丁在加拿大工作,預計明年結婚,婚後仍居加拿大 : 因甲乙年紀漸大 : 故思與子孫近住(與丙住附近) : 因此欲買屋自住以近丙 : 電梯大廈1戶:D座為新屋,預計於今年底買進,目前市價約750萬元 : 而D屋將贈予丙 : 問題: : 1. : 「D屋直接買丙名下(甲乙支付價金)」 : 「D屋先買在甲或乙名下再贈予丙(甲乙支付價金),採逐年分割移轉」 : 「甲乙於本年底現金贈予丙111萬x2=222萬,明年初再贈予丙111萬x2=222萬,總共444萬 : ,由丙將此444萬支付D屋價金,餘306萬貸款由丙支付」 : 以上三者是否最後者較省錢(稅及利息)? : 2. : 甲乙年紀漸大 : 預計將ABC座平分給丙丁,動產金額與第一題連動(支付D屋價金) : 請問該以何種方式贈予給丙丁較省錢(稅及利息)? : 以上! : 請不吝指導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202.13 ※ 編輯: chahao 來自: 61.229.202.13 (12/2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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