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 海外所得 [已看過財政部網站]

看板tax (稅板)作者 (27001)時間16年前 (2010/05/08 21: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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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 : : 所以, 如果可以依據出入境資料 確定在中華民國境內 沒有待滿183天 : : 就不必申報? : 所謂「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境內居住者or居民納稅人)係包括下列二者之一: : 1.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 : ^^^^^^ : 2.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 : ^^^^^^ : 所以,只要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國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即符合1. : 之要件,而該當「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至所謂「經常居住」並無日數限制。 m大, 這邊的「經常居住」並無日數限制, 所以就算只在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 24天@一年內, 這樣也算是「經常居住」嗎? :) 我會再打電話去問, 不過也想在板上討論; 我想, 有這樣問題的台勞應該也不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1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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