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自地自建疑問請教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再見了我的7年愛情)時間10年前 (2016/05/18 10:00),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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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您的敘述,感覺承辦人應該是覺得您並非建造房屋實際的出資者, : 所以要您提供房屋建造費用是由您支付的證明。 房子確實多數資金是父母支出,我只出一小部分, 但一開始起建時有談好日後我會以貸款無息方式慢慢還, 另法定工程造價約650萬,父母去年度也共贈440萬給我, 加上我目前身上約有260萬銀行現金(都是自己的工作收入), 所以我日後再補上支付給我父母的證明如匯款紀錄等, 這樣可以嗎? : 贈與稅是國稅,契稅跟房屋稅都是地方稅, : 既然您是申報房屋稅籍時被承辦人懷疑房屋是贈與而來, : 我想應該是房屋涉及到贈與契稅的問題。 : 如果地方稅承辦人認為您的情形是屬於贈與,除了契稅外, : 當然也會通報國稅局就贈與稅的部分再行查核。 謝謝您的解說,您講解的內容跟我昨天查完資料消化後的理解相同, 我一開始PO文有寫錯,稅捐處的承辦人是說要繳這條『贈與契稅』(我誤解成贈與稅) 只是有個疑問 他說這條贈與契稅要以土地現值(約700多)乘以6% 所以要49萬左右 但今天只有房子是我的名字 土地仍是我父親的 就我的邏輯 應該是用房屋評定現值 怎麼會以土地現值來算? 只是承辦人也有說 【你這條不想繳也可以 只是我會報到國稅局 但如果你繳了 以後又被國稅局抽查到 一定不是我(指承辦人)報的】 讓我覺得..... : : : 如果支付廠商的錢確實是由您的父母贈與而來,等同房子是您的父母所贈與, : 依照契稅條例第2條及第3條規定,要課以6%的贈與契稅。 : 另外既然您為名義上的房屋起造人(也就是房屋原始所有人), : 如果要主張您跟父母間是買賣房屋而不是贈與房屋, : 不僅理論上說不通,並且其實買賣契稅跟贈與契稅的稅率一樣,都是6%...... 所以我很好奇 不管主張贈與還是買賣 這條贈與或買賣契稅都是一定要付嗎? 如果是 那我們真的很笨 因為沒做好功課 早知道就土地跟起造都用父親的名字 這樣或許就能鑽到漏洞不用繳交這條近50萬的契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18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63536801.A.84D.html

05/18 10:54, , 1F
有空我再說說我的看法。
05/18 10:54, 1F

05/18 12:08, , 2F
洗耳恭聽 萬分感謝!
05/18 12:08, 2F

05/19 01:08, , 3F
看起來是承辦覺得土地不是你的為什麼你可以在上面蓋房
05/19 01:08, 3F

05/19 01:09, , 4F
認為土地應該也算你父親贈與給你你才有辦法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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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01:10, , 5F
如果立租賃契約說每月給父親多少土地的租金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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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01:10, , 6F
不曉得這種天真的想法可不可以XD
05/19 01:10, 6F
文章代碼(AID): #1NEyoXXD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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