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合夥解散問題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海上漂流的腸子)時間13年前 (2013/01/05 17: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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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也有遇過類似的問題 我的想法可能跟大家不大一樣 技術股實在是一個很模糊的立場 以合夥來講 除非今天店有成功 技術所做出的產品 開始有實質的營收 技術股才能成立 反之 既然開業沒有成功 就沒有所謂的產品 沒有產品 就沒有技術的問題 (我認為技術股必須含有解決產品上架後所發生的問題的能力) 所以 既然店沒開成 就是大家的損失 大家的損失 就必須股東來分擔 所以我比較支持B的算法 (不過應該要47萬除以7再除以2 75000-(470455/7/2)=41396) 除非技術股能提出實質的貢獻 (譬如獨門技術 秘方 有教導給股東之類的情形) 以上 淺見 ※ 引述《forever0317 (信傑)》之銘言: : 剛剛沒說到店還沒開,重新問一次 : 8月1日辭掉工作到店內學習,預計學三個月後開加盟店,月薪三萬五(股金資出) : 說好甲算技術股只要出25萬能享有一股50萬個股份 : 一直到1月1日,店都沒開,所以要散夥 : 目前為止投入的金額是甲7萬5(一股),乙30萬(兩股),丙30萬(兩股), : 丁15萬(一股),戊15萬(一股)共975000 : 現在股東是說店根本沒開,所以沒有技術的部分 : 所以這時期的負擔加盟金跟薪資支出總額是470455 : 餘額975000-170455=504545 : 甲能拿回的應該是A:504545/7=72077,還是B:75000-(470455/7)=7793 : 還有一個是C:504545/13=38811 : 因為真的差很多,所以想知道到底應該是哪種 : 目前股東們很堅持店沒開就是沒技術股,所以是B : 抱歉剛剛沒問清楚,謝謝大家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68.247 ※ 編輯: change522 來自: 114.46.168.247 (01/05 18:01) ※ 編輯: change522 來自: 114.46.168.247 (01/05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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