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合夥解散問題
以前也有遇過類似的問題
我的想法可能跟大家不大一樣
技術股實在是一個很模糊的立場
以合夥來講 除非今天店有成功 技術所做出的產品
開始有實質的營收 技術股才能成立
反之 既然開業沒有成功 就沒有所謂的產品
沒有產品 就沒有技術的問題
(我認為技術股必須含有解決產品上架後所發生的問題的能力)
所以 既然店沒開成 就是大家的損失
大家的損失 就必須股東來分擔
所以我比較支持B的算法
(不過應該要47萬除以7再除以2 75000-(470455/7/2)=41396)
除非技術股能提出實質的貢獻
(譬如獨門技術 秘方 有教導給股東之類的情形)
以上 淺見
※ 引述《forever0317 (信傑)》之銘言:
: 剛剛沒說到店還沒開,重新問一次
: 8月1日辭掉工作到店內學習,預計學三個月後開加盟店,月薪三萬五(股金資出)
: 說好甲算技術股只要出25萬能享有一股50萬個股份
: 一直到1月1日,店都沒開,所以要散夥
: 目前為止投入的金額是甲7萬5(一股),乙30萬(兩股),丙30萬(兩股),
: 丁15萬(一股),戊15萬(一股)共975000
: 現在股東是說店根本沒開,所以沒有技術的部分
: 所以這時期的負擔加盟金跟薪資支出總額是470455
: 餘額975000-170455=504545
: 甲能拿回的應該是A:504545/7=72077,還是B:75000-(470455/7)=7793
: 還有一個是C:504545/13=38811
: 因為真的差很多,所以想知道到底應該是哪種
: 目前股東們很堅持店沒開就是沒技術股,所以是B
: 抱歉剛剛沒問清楚,謝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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