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關於合夥讓我學到的教訓

看板toberich (創業)作者 (Loren)時間10年前 (2015/08/26 14:39), 10年前編輯推噓46(4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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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慎入QQ 選擇在這邊細說一些自己的不細心與錯誤一直是我逃避且排斥的... 但思考了將近兩個月,覺得許多朋友因為我的要求下幫我推廣與熱心分享這個資訊與粉絲 專業,對於這群一直非常關心我的朋友們, 我想...這還是需要一些解釋的。 我也想和大家談談我的失敗與不細心,讓大家可以引以為戒。 最初抱持著希望能在家裡用網路就能夠賺些外快的心態去請教對方, 畢竟對方說明自己已經開服飾店五年了非常有經驗。 結果對方也提出自己有希望能夠在網路這一塊經營起來,便協議一起合作了。 最初談的合作內容: 1.對方當初要求我拿出30萬元的資金,我才能和她共享利益。 2.也談妥之後我負責網路,她則繼續顧她的店面。 之後我則是為了這個提議並且希望用心經營而放棄了原先的規劃與工作... 並且向家人籌得30萬元,交給了對方.... ""整個過程中,因為我對朋友的信任,我沒有向對方立下明確的字據, 簽立明確的條約...等等"" 店也順利地開了,也許是我沒有與人合作過生意的經驗, 許多事情的前兆我都沒有預警到... 警訊內容以下: ※ 沒有開立一個屬於公司的共同帳戶。 (即使不是公司名字也應該是要雙方到銀行拿印章開立帳戶) 這個是我最大,也最嚴重的問題... 因為牽扯到許多後續的管理.... 也導致於延伸了下面許多問題.... ※ 資金流向不明。 (因為看不到帳戶明細,無法核對銷帳) ※ 對方以個人名義開戶,導致公帳與私帳全部混在一起。 (對方的生育補助津貼等等全都在內) ※ 對外不承認我是老闆,所有客人只要詢問到我, 對方就聲稱我是員工、是Model,不是老闆,老闆只有她。 ※ 我的意見都不是意見。 (對方表明錢不夠,我說貨批少一點因為是淡季,對方不採理...等 許多資金支出的決定一概自行決定) ※ 隱瞞批貨的來源,不讓我隨行去跟著補貨。 (要求我要顧店,說我跟著去價錢會拿比較高...等) 以上種種,隨著我被對方叫去支援店內生意逐一展現出來... 和最初的協議內容完全不同,也沒看見任何像是合作的表現... 甚至最後表明我的存在沒有利益,之後一個月只能先給我2萬, 等網路有起色有達到業績目標才能多給我。 亦或是... 對方明顯表態店鋪賺較多不想與我平分營利...等等 過程中,我雖然覺得疑惑畢竟和最初的協議都不一樣, 但也因為『信任朋友』覺得這只是一個經驗、一個過程, 認為之後撐過就好了... 而不疑有他的持續認為自己只要改進或是再努力就好.... 2015/6/30 對方表示和我合作沒有獲益,要求要擬定正式的書面契約。 我認為很棒!也希望可以趁機會把我們"最初"談的合作內容 整理成一些明確的規劃! 當然,內容也包含,我實在無法接受對方這兩個月講到錢 就變一張臉的態度... 所以在希望不破壞雙方合作關係的前提, 向對方提出原本的建議以及可以更好的建議。 內容如下: 1.將25萬給我,我自己去補貨和支付網站即將架設好的費用...等等。 2.剩下那5萬當作共同經營LOGO和粉絲專業的資金, 回歸最初協議的我做網路,對方經營店面的理念。 3.網站與實體店鋪的營收可以各自管轄和決定, 不會有店面賺比較多對方不想分錢的問題。 4.網站架設好後,實體店鋪內的商品可以放上網站販賣, 因為並沒有拆夥所以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5.如果店內衣服在網站上有賣出,月底結帳會把店鋪內賣出的衣服 結清並全額給對方。 以上幾點是我最後一次見面和對方提出的... 當下,也為了自清不會動到店鋪內的商品, 將店內鑰匙當下作歸還...畢竟新店往返樹林顧店真的太遠了, 也並不是我們最初的協議內容。 隔天... 對方用通訊軟體表示,我上述的提議她認為這是要拆夥... 表明只能退還20萬元不可能再更多, 因為我害對方損失很大...等等 我表示最初談25萬是我的底線,更何況30萬是我家人 幫我借貸出來的資金,我必須要歸還的...對方也明確知道... 之後... 對方在協商未談定前直接將我辛苦經營的粉絲專業管理員職務踢出.... 並且把我辛苦拍攝的照片全數刪除, 打算完全隱匿我曾經是管理員一事... 之後也換了粉絲團名稱與店鋪LOGO... 我當下很慌張和生氣,認為對方根本不尊重我, 我的提議直接否決後還直接將我創建的粉 絲團踢出,當下也很擔心錢完全拿不回來, 所以試圖委婉要求錢能否盡快匯入。 卻遭到對方直接表示沒錢還....之後就沒消沒息了..... 隔兩天,我母親也為此特地北上, 想了解自己借出的資金去向,便約雙方出來面談。 對方表示無法還錢.... 內容不外乎: 錢都花在裝潢店鋪和補貨上面..... 合夥人要退出沒人再退錢的...等等很荒唐的說詞... 我母親也表示: 1.我被完全排除在店外無論網路或店舖... 2.辛苦兩個月的營收,無論店鋪或是網路出售的, 也全都在對方那,我一毛都沒拿到.... 3.加上上述我根本沒預警到的種種內容, 根本不是合夥關係...等等 但... 最終談判破裂,對方也沒再找我們談後續資金的問題... 換了個名字,持續經營粉絲專業與店舖.... 我不知情的朋友們也持續給予支持... 以上 ================================================== 很抱歉讓大家看了一篇很愚蠢的內容, 但...我真的學到非常深刻的教訓... 30萬或許不是甚麼大錢, 但對於我家人和我來說這是一種很可怕的詐欺... 對方讓我對"朋友"和"信任"、"合作" 得到了一個深刻的體悟和學習... 很抱歉讓我的親朋好友們擔心, 最最抱歉信任我的家人... 儘管大家生活並沒有多好過,在我提出的當下 都願意想盡辦法給我全力的資助... 目前也正在走法律程序處理後續賠償問題... 我也沒有放棄自己真正喜歡的事物,所以也有另外創建新的粉絲團 打算重新開始,靠自己努力! 希望版上的老闆們都能夠生意興隆順利 我著個剛創業搞不清楚狀況的笨蛋沒做足功課就一頭栽進去了XD 希望大家不要鞭我太大力 我知道我很蠢很笨 >_< 也謝謝大家看完那麼長的文章 排版若很混亂很抱歉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47.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40571176.A.AC6.html

08/26 14:47, , 1F
想知道後續 能找媒體嗎
08/26 14:47, 1F
※ 編輯: loren7943 (27.147.4.8), 08/26/2015 14:59:35

08/26 15:02, , 2F
記得親兄弟都明算帳 何況是外人!! 謹記教訓先
08/26 15:02, 2F

08/26 15:03, , 3F
你的情況跟我朋友好像,因為沒經驗所以很多事沒白底黑
08/26 15:03, 3F

08/26 15:03, , 4F
字寫清楚,帳務工作分配也很模糊
08/26 15:03, 4F

08/26 15:04, , 5F
也許可以找找律師朋友,詢問看看有沒有辦法拿回錢吧
08/26 15:04, 5F

08/26 15:05, , 6F
沒有白紙黑字 上媒體也只是羅生門 各說各話
08/26 15:05, 6F

08/26 15:08, , 7F
再走法律途徑了!後續若有消息會再分享
08/26 15:08, 7F

08/26 15:10, , 8F
這是我的疏失 媒體應該沒有辦法(u_u)
08/26 15:10, 8F

08/26 16:15, , 9F
法律途徑
08/26 16:15, 9F

08/26 16:23, , 10F
媒體什麼時候被這麼看賤? 這個案憑甚麼有報導價值? XD
08/26 16:23, 10F

08/26 16:52, , 11F
沒看賤媒體的意思!是我個人問題 不好意思惹誤會了
08/26 16:52, 11F

08/26 17:05, , 12F
放心,不是說原PO。是一樓,簡單的民事糾紛找媒體很怪
08/26 17:05, 12F

08/26 17:05, , 13F
要媒體出面 要先想拿什麼去換?不是每個人都有人情可以賣
08/26 17:05, 13F

08/26 17:07, , 14F
如果騙原PO的合夥人是某知名人士小三那才會有報導價值 XD
08/26 17:07, 14F

08/26 17:13, , 15F
噓1樓,明明有法律途徑可走,找媒體鬧大的心態是甚麼?
08/26 17:13, 15F

08/26 17:14, , 16F
動不動就找媒體,像個小孩搬出大人一樣,都創業了成熟點
08/26 17:14, 16F

08/26 18:32, , 17F
所以你拿出三十萬還幫忙工作不被承認是老闆 而是員工
08/26 18:32, 17F

08/26 18:33, , 18F
若是這樣 妳朋友讚喔優喔 不愧是老闆 讓你拿出三十萬
08/26 18:33, 18F

08/26 18:33, , 19F
還幫忙工作 每月還拿不到22k 只是不知工時有沒有每天8
08/26 18:33, 19F

08/26 18:34, , 20F
小時 如果有 你朋友簡直是神老闆 這不是台灣許多老闆的
08/26 18:34, 20F

08/26 18:35, , 21F
終極目標嗎 !讚喔 讚喔 神老闆
08/26 18:35, 21F

08/26 18:36, , 22F
好樣的 各位台灣老闆 多學學
08/26 18:36, 22F

08/26 18:47, , 23F
台灣老闆OS :猴子就是連拿 香蕉皮都不配
08/26 18:47, 23F

08/26 18:51, , 24F
原po不要氣餒,出社會很多陷阱,30萬不是大問題,大的
08/26 18:51, 24F

08/26 18:51, , 25F
是怕原po之後對創業有陰影
08/26 18:51, 25F

08/26 18:54, , 26F
謝謝各位老闆鼓勵 我有振作起來堅持理想唷!別擔心^_^
08/26 18:54, 26F

08/26 19:54, , 27F
無論如何白紙黑字就是醜話說在前才好
08/26 19:54, 27F

08/26 20:44, , 28F
只能說...你真的沒有創業的能力
08/26 20:44, 28F

08/26 20:45, , 29F
反觀你合夥人。用幾句話轉了30萬+你當雜工
08/26 20:45, 29F

08/26 20:47, , 30F
台灣老闆OS :猴子就是連拿 香蕉皮都不配!嘿嘿!
08/26 20:47, 30F

08/26 20:48, , 31F
希望引以為戒。噓醒你
08/26 20:48, 31F

08/26 21:12, , 32F
已醒 但不覺得自己沒能力 只不過見識太淺 會向對方討回
08/26 21:12, 32F

08/26 21:12, , 33F
公道的!願意面對錯誤的人不會永遠失敗唷!
08/26 21:12, 33F

08/26 21:14, , 34F
好心疼你喔……希望你能夠順利拿回所有的錢 她真的是你
08/26 21:14, 34F

08/26 21:14, , 35F
好朋友嗎?真是個必取!
08/26 21:14, 35F

08/26 21:30, , 36F
原po加油
08/26 21:30, 36F

08/26 21:35, , 37F
法律的設立,是有其必要的,我想現在你可以明白人性的
08/26 21:35, 37F

08/26 21:35, , 38F
不可相信。
08/26 21:35, 38F
還有 41 則推文
08/27 16:46, , 80F
我相信你律師應該有教過你 上法院就是看證據說話比不要臉
08/27 16:46, 80F

08/27 18:58, , 81F
對嘛 lsp33 付員工餿水都比騙人出錢還當免費員工好多了
08/27 18:58, 81F

08/27 18:59, , 82F
只要付給員工餿水 員工不但可以買iphone 出國旅遊
08/27 18:59, 82F

08/27 19:00, , 83F
還能買bmw 賓士 豪宅 台灣消費信心全球第一啦
08/27 19:00, 83F

08/27 19:00, , 84F
鬼島老闆萬萬歲 鬼島賤民員工舔大便
08/27 19:00, 84F

08/27 19:07, , 85F
mango你都不體鐵台灣老闆的辛苦 那不然你拿30萬我們合夥
08/27 19:07, 85F

08/27 19:07, , 86F
讓你當老闆^^ 你負責網路 我負責實體店面
08/27 19:07, 86F

08/27 19:08, , 87F
不要再拿台灣無良老闆的餿水了!! 要覺醒!!
08/27 19:08, 87F

08/27 19:09, , 88F
自己拿錢當老闆!!!
08/27 19:09, 88F

08/27 19:38, , 89F
lsp33我明天才被ㄠ家四小時沒薪水的加班
08/27 19:38, 89F

08/27 19:39, , 90F
還不夠體恤妳們這些老闆的辛苦嗎?
08/27 19:39, 90F

08/27 19:39, , 91F
lsp33我跟你說 其實我立志當鬼島老闆
08/27 19:39, 91F

08/27 19:40, , 92F
我是證嚴和魏應充的忠實信徒 搞一個類似魏的類犯罪企業
08/27 19:40, 92F

08/27 19:41, , 93F
體 還能登上富比士 而且我看魏就要快無罪了 真讚阿
08/27 19:41, 93F

08/27 19:42, , 94F
lsp33讓我們一起共勉吧朝魏應充這樣的類犯罪企業體錢進
08/27 19:42, 94F

08/27 19:42, , 95F
登上富比士 成為鬼島首富 共勉之 lsp33加油
08/27 19:42, 95F

08/27 19:43, , 96F
對了lsp33你這些話應該跟原po說才對
08/27 19:43, 96F

08/27 19:47, , 97F
讓全台喝餿油 員工拿餿水 成為鬼島首富 好樣的
08/27 19:47, 97F

08/27 19:47, , 98F
魏應充 我向你膜拜啦
08/27 19:47, 98F

08/27 19:53, , 99F
共勉之 握手? lsp33
08/27 19:53, 99F

08/27 20:03, , 100F
他又不是你老闆 只能在網路上跟不認識的老闆嗆是有啥用
08/27 20:03, 100F

08/27 20:05, , 101F
咦 害我高興了一下 我還以為是lsp33要跟我握手...?
08/27 20:05, 101F

08/27 21:40, , 102F
明顯是詐騙。
08/27 21:40, 102F

08/28 11:10, , 103F
mango2014快告訴我你們家的統編.我幫你檢舉告倒他
08/28 11:10, 103F

08/28 16:10, , 104F
這是詐騙 可以找警察幫你處理
08/28 16:10, 104F

08/28 21:54, , 105F
有資金的話絕對不要合夥,會合夥都是缺錢,一開始都認為合夥
08/28 21:54, 105F

08/28 21:54, , 106F
可以互助比較輕鬆,但其實光要搞定合夥人的意見就快崩潰了
08/28 21:54, 106F

08/28 21:55, , 107F
越多張嘴越難搞定一件簡單的事情
08/28 21:55, 107F

08/28 21:56, , 108F
想做什麼都要對方認同~天天吵架就飽了
08/28 21:56, 108F

08/30 03:32, , 109F
可以告訴我們是哪家店嗎?
08/30 03:32, 109F

08/30 16:55, , 110F
有些朋友真的很可怕 談到錢完全不同人
08/30 16:55, 110F

08/30 18:11, , 111F
Miss大 站內信給您 我覺得公開不太好謝謝唷
08/30 18:11, 111F

08/31 12:55, , 112F
樓上又犯錯了,是那家店也到事情告一段落再跟別人講
08/31 12:55, 112F

08/31 12:55, , 113F
先講了如果遇到有心人士,可能自己案子會受影響 (煙
08/31 12:55, 113F

09/01 14:36, , 114F
原po加油
09/01 14:36, 114F

09/02 18:58, , 115F
感謝原潑提醒白紙黑字 朋友之間的確會忽略這件事,祝官
09/02 18:58, 115F

09/02 18:58, , 116F
司順利。
09/02 18:58, 116F

09/03 00:05, , 117F
原Po陷自己於火海中... 但是讓他人得到警惕
09/03 00:05, 117F

09/06 13:17, , 118F
吃過一樣的虧 花20萬看清一個人 可以慶幸不是更大條的
09/06 13:17, 118F

09/08 11:44, , 119F
這種朋友真的是 辛苦了
09/08 11:44, 119F
文章代碼(AID): #1LtLyeh6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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