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其實要節稅的話沒那麼困難

看板CFP (理財規劃)作者 (輕巧巧的)時間19年前 (2007/07/05 01: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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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che (哈哈珠子)》之銘言: : ※ 引述《go1den (eee)》之銘言: : : 很多人都走黑市或地下管道 : 我比較擔心換到假鈔,所以現在很認真研究外幣防偽的問題 : : 不過如果家庭資產只有三千萬台幣.不用把錢匯出啦 : : 正常的節稅方法就夠囉 : : 請不要以為節稅只有買保險一途 : : 不然難道蔡萬霖三億而已的遺產稅是因為他全買他家的保險喔! : 我 "個人" 的資產約在三千萬左右,加上尚未繼承的,估計還有三千萬 : 所以才用心研究怎麼節稅,因為一年 222萬的免稅額還不夠收入減掉支出的 : 所以我憂心忡忡,我爸媽之前一年所得稅就繳了20幾萬,再繳一次遺產稅實在不甘心 : : 對啊..節稅很重要就是要有時間規劃 : : 不要等到人快死了.才去買保險 : : 一樣會被抓的啦! : 蔡萬霖是怎麼保的我不知道,我是很欽佩蔡萬霖先生,我也想保跟他一樣的保險 : 我雖然平常對投資型保單印象不佳,但是自己開公司的保單還是信得過的 : 或許真的逼不得已的時候,我還是會叫奶奶去保險吧 之前看文章看到, 那些大家族避稅方法有一招是拿錢成立一家公司(簡稱A), 長輩自己當A公司董事長, 董事大都是家裡成員, 然後再成立一家B公司, 用A公司的名義去投資B公司(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票) 當長輩往生後, 扶值兒子當董事長(董事都是家族成員, 等於開家族會議) 這樣兒子就可以透過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票 -> 不用課稅 然後A公司不要上市, 可以確保永遠是家族內的人持有並管理 長輩當A公司董事長時, 持有A公司的股份用最低下限持有 這樣課稅時只要課他持有A公司股份的那部份, 至於投資到B公司的是以 A公司的名義持有, 在台灣基於公司財產跟個人財產是分開來看的狀況下 投資到B公司的錢不會被課到又可以完全轉移 當然那個家族會議都要是自己人啦, 不然開一開兒子當不成董事長就糗了 還有, B公司可以不只開一家, 還可以再開個C公司, 甚至再開個B公司轉投資的子公司... 需要用到這招的錢一定要很多啦, 還要請一堆會計法務之類的幫你轉來轉去 大致上是這樣, 不是很詳細, 還要再研究研究 也許可以趁檢調辦力霸王家時, 順便看看他們那群人是怎麼玩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7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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