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國科會助理有適用勞基法嗎
※ 引述《fhtb (開心的過每一天)》之銘言:
: 若老板沒有意要付資遺費的話應該如何處理?
看你所在的縣市
縣市都有縣市的勞工單位,像是勞保局,勞工處等
他們都會有諮詢專線,通常是勞資關係科
打過去跟他們申訴
他們會要你填申訴單
最好是直接填調解申訴單
(通常勞工單位怕麻煩會叫你填協調申請書,但協調根本沒屁用,調解才有法律效力)
然後靜待調解
相信我,只要你夠堅持,你老闆如果是醫生
一分鐘幾十萬上下,經不起你這樣折騰的,
更何況他還要名聲,這種事情鬧大了對他絕對不好.
: 而我又要如何提出他必需支付資遺費呢?
你只要有當初簽得約就行了
他要你離職,資遣費的計算是依照你工作的時間多久來計算的
(你應該是新制,(工作年數/年)*(1/2的月薪)=你的資遣費 )
你有工作的事實,他無法否認,又提不出符合勞基法的開除條件的狀況(勞基法第12條)
他就得付資遣費.
: 因為剛出社會就碰到這樣的問題
: 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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