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問] 請假連休的問題?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小昭)時間17年前 (2008/06/01 00:3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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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ddc62 (我是大豬頭)》之銘言: : ※ 引述《annie1219 (小昭)》之銘言: : : 有個小問題想請教板上的人資先進 : : 不知道你們服務的單位,有沒有關於婚假與特休不得連休的規定? : : 如果大老闆要求你發出這類的規定 : : 是否符合工作規則或相關法令規定? : : 頭痛中,特別來請益,謝謝答覆! : 又來不負責任假況回答 : 原PO應該是工廠類的公司....個人主觀經驗工廠性質的公司比較就會有這種想法 : 婚假跟特休能不能連著休,就有點像病假跟事假能不能連著休、婚假、產假不能連休 : 特休、病假不能連休,陪產假、特休不能連休,所有的假都不能連休?這樣訂好嗎? : 婚假是有結婚的事實,以現在來說:有去登記結婚就可以請婚假 : 特別休假:工作滿一年後隔年公司給的假,原則上一半由公司分配、另外一半 : 勞工可以主張自行分配 : 勞資協議可以再調整,或全部由勞工自行決定 : 如果勞工一定要連休一般來說事前就會知道,當然主管可以安排職代 : 或者跟勞工協調休假狀況 : 當然勞工也會很清楚,不會硬碰硬在休假上佔便宜、結果在獎金上輸了 : 但是公司不賺錢,沒有獎金或者獎金很少,或者勞工已存心結婚後離職 : 那也不能怪勞工要硬碰硬 : (出社會的名言:有錢的是大爺) : -----------------------------------不付責任評論2--------------------------- : 很多公司當年度特休未休並不會轉換成不休假津貼/獎金/補助給員工,就直接消失 : (不違法) : 所以當勞工請特休時最好准,不然依規定勞工特休未休歸諸於資方因素(勞工有請假 : 資方不准),資方要付錢買勞工的假 謝謝大大的分享! 受益良多 不過我們公司不是工廠類型的 這才讓我覺得很頭痛 我們公司有一半人員都是研發工程師 只做研發跟銷售自有品牌 我們公司請假遲到都不扣錢 完全責任制 特休沒請完也會發給特休代金 不過這些優於勞基法的福利似乎同仁都覺得理所當然 一旦有重申某某規定 比方我提問的請假規定 同仁就會有很大的反彈 我只好求助是否有法令相關規定或判例可以做為解釋的依據 不過我打電話問過勞工局以及幾個單位 假別可否連休 完全是各公司自行決定 員工有權請假 當然公司還是有權不準假 大概都是這樣回覆 還是謝謝板上的大大!! -- 我常常固定在一個地方流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16.249

06/01 21:59, , 1F
勞工局都這麼說了..那就定下去實施再說囉
06/01 21:59, 1F

06/01 22:00, , 2F
不過如果經過工會同意或勞資會議決議通過,會比較站得住腳
06/01 22:0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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