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薪資問題

看板HomeTeach (家教-徵老師)作者 (嗡嗡)時間12年前 (2013/03/07 05:05), 編輯推噓9(9010)
留言19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0 (看更多)
講到這個問題,我也先浮出來討論一下。 首先我先表態,我是支持『500以上』這個選項的。 為什麼呢? 討論這個問題之前,首先有兩個前提假設 一、家長永遠是最後的決定者 什麼意思? 代表說家長所PO出來的一切資訊都只是參考價值。我版上寫500~600 但是今天有一位醫學系,被他帶過的學生都上建中北一女,以及台大,那麼他 寫信過去要求700,這位家長很有可能會接受。畢竟,500~600只是對於一位正常 的大學生兼職家教average的薪水。其實這樣也比較符合真實世界,譬如說,今 天你要去購物,你跟自己說我今天最多只能花到兩千,但是不是很常有推銷員跟 你誇個兩句,你就多花錢了呢? 再者,推文當中也有人提到,當初寫350~450的 薪水,結果最後600成交。另一位大大也提到家長看他很認真,加薪50/hr。因此 我想我這個前提假設是不違背現實甚至還相當符合。(此外,我也覺得勞基法當 中不准限男限女的規定很沒必要,不過這不在這次的討論範圍,姑且跳過。) 二、應徵者寫信應徵的成本微乎其微,可忽略不計 這很重要,代表說我寫一封站內信,或是打一通電話,所花費的時間成本、金錢 成本等等非常小,可以忽略。代表說,假設一個家教case寫說500~600,我寫信 過去說我希望我的時薪是700,這對我來說根本沒花到什麼時間,但我有可能因 此真的獲得這個家教case(因為假設一成立)。這個假設就沒有第一個來的直觀, 畢竟人都是懶惰的,會"下意識"相信case上面所寫的薪水範圍。不管實際情況如 何,我們也先假設這點成立,再從後續作分析探討。 好現在given以上兩個假設皆成立,來舉一個例子 1.A家長時薪寫500~600 2.B家長時薪寫500以上 根據假設一,不管是A家長還是B家長,最後的成交價格絕對不會是500~600之間,而是應 該在500以上(當然也有可能500以下,這個我放在後面討論),那我今天一個求職者,我希 望我的薪水可以700,而因為假設二成立,所以我兩個case都會丟,再加上一開始的假設 一,其實撮合的機率是一樣的。也就是說,在假設二的情況下,時薪有沒有明確範圍根本 沒有差別,因為假設二的求職者,中心思想就是我多丟就有機會,有丟就可能有,沒丟根本 沒有。 好那在同樣的情況下,我們放寬假設二,現在的假設改成所有求職者只會依照case上面所 要求的時薪寄信,這樣也較貼近現實。所以在上面的例子當中,Mr.700只會寄信給B家長 但因為假設一成立,其實寄信給A家長也是有機會成交,那為何要有明確時薪範圍呢? 看清楚整個問題了嗎? 一個強烈的假設二,導致的結果是實時薪有沒有明確範圍根本沒有差 別,而放寬假設二之後,反而限制了求職者所應該得到的"機會" 家教版成立的宗旨是什麼? 就是要提供給兩造雙方一個交易的媒介嘛,你只要多製造撮合 的機會就好,市場上看不見的手自然會幫你決定價格。版上應該也很多人有學過經濟,你 要人家一開始就告訴你心中的保留價格(用的手段是刪文劣退),我一定是給你一個average 的價格,那這個價格有用嗎? 當然推文中的大大有說到這是薪資透明度的問題,可以減少 求職者的時間成本,那我請問你,你在買東西,一個東西你很喜歡,你會跟老闆說我最多 只願意花XXX元買嗎? 不會嘛! 但目前的規定就是如此,我才不相信一個case打出500~1000 你錄取了而且你可以選擇的話,你會依照你本身的能力來索取,是人一定選1000的阿,這 是經濟上的均衡點。但是在實施這個明確範圍的規定之後,有每一次的成交價都是上限嗎? 一定沒有,為什麼? 因為求職者本身要求的時薪,也在家長的考量範圍內,如果今天我們 的規定是全部的求職者都試教過後,選出一位錄取,然後再請家長po出時薪的範圍,這樣 我保證成交價一定都是上限。但事實上沒有,就因為求職者所要求的薪資也是家長的考量 因素之一,所以設定明確薪資範圍根本就沒有意義。 最後,我想討論在上面的例子當中,括號有寫到有可能會500以下 這是因為在板上很多人要寄站內信,卻手滑誤回文到版上的文章當中,我看到好幾篇求職 者所寫的希望薪資,都是低於家教case寫的,其實這仔細想想也符合現實生活,當你很需 要一筆資金的時候,手上都是股票,那該如何是好? 認賠殺出阿。這就是典型的削價競爭 。提這點也只是再再的證明,不管你希望薪資有無明確範圍,對於兩造雙方只有害處沒有 益處。 另外,這邊也再舉個例子,有些家教case真的很冷門,規定要打明確薪資真的太強人所難 譬如說,我今天想要學越文好了,我根本不知道行情,可是我知道我自己一定肯支付700元 但礙於板規,我PO文時一定要有範圍,好吧那我PO個700~1000,但結果市場上行情是1500 而有一位想要接此case的Mr.越想要開1300那是不是害得我根本沒法成交(這邊假設二先放 寬),然後我很苦惱為何沒人寄信給我,上網一查,才發現行情價是1500,趕緊再PO一篇 700~1500,這時候Mr.越就很高興地寄信給我,成功的接到此case。不覺得這一來一往消 耗的成本比什麼薪資透明度得來的大嗎? 家教版成立的宗旨不就是要提供雙方撮和的機會 嗎? 我卻覺得這個規定根本背道而馳。 以上,有想到再補充吧!! 呼呼想說回一下結果打好久 明天還要去擔任模擬面試輔導老師慘了QA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180 ※ 編輯: ianweng509 來自: 140.112.211.180 (03/07 05:08)

03/07 05:11, , 1F
BTW 之前某個家教case曾寫過500~20000 我認為根本就是
03/07 05:11, 1F

03/07 05:11, , 2F
在調侃這個規定XD
03/07 05:11, 2F

03/07 09:12, , 3F
樓上講得那一篇我有看到XD
03/07 09:12, 3F

03/07 09:54, , 4F
我還看過百萬時薪的耶
03/07 09:54, 4F

03/07 09:56, , 5F
剛看一下信箱,沒想到截圖我還留著XD
03/07 09:56, 5F

03/07 09:56, , 6F
那個案件寫 109 ~ 1000000 只是你看到會去應徵嗎?
03/07 09:56, 6F

03/07 12:04, , 7F
推這篇 還有樓上的那個案例不過是在調侃版規而已
03/07 12:04, 7F

03/07 12:17, , 8F
徵師者調侃版規? 你認為法治社會應有這現象發生嗎?
03/07 12:17, 8F

03/07 12:18, , 9F
與其調侃版規,那還不如多po這類的討論文章
03/07 12:18, 9F

03/07 12:19, , 10F
那篇百萬時薪的作者,最終也只寄兩封站內信給我
03/07 12:19, 10F

03/07 12:19, , 11F
卻不見他願意上來討論。
03/07 12:19, 11F

03/07 12:21, , 12F
調侃板規的部份不用太大反應,他也不過表達了他的不認同而已
03/07 12:21, 12F

03/07 12:22, , 13F
事實上也並沒有違反板規就不用扯到法治社會去了(稍嫌離題
03/07 12:22, 13F

03/07 12:27, , 14F
大推 完全與我的想法相同!!
03/07 12:27, 14F

03/07 12:30, , 15F
但這代表徵師者不把徵師當一回事才這樣,不是嗎?
03/07 12:30, 15F

03/07 12:31, , 16F
我上面要講的是,與其調侃版規,不如像原po這樣討論
03/07 12:31, 16F

03/07 12:31, , 17F
調侃版規只會讓你徵師更不順利罷了
03/07 12:31, 17F

03/07 12:47, , 18F
大推!!假設一跟我想法一樣
03/07 12:47, 18F

03/07 21:07, , 19F
哈哈 我的意思就是這樣啦XD
03/07 21:07, 19F
文章代碼(AID): #1HDw-LcB (HomeTeach)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HDw-LcB (HomeTe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