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利用冷僻譯名保護專利的可能性?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我在竹北用3.5G上網)時間16年前 (2009/07/11 07:4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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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comet:專利是無過失責任主義 只要有侵權不問故意或過失 (1)關於專利是否採無過失責任主義 我想要先把請求權區分為排除侵害請求,及損害賠償請求, 若是排除侵害請求,通說認為是無過失責任, 而損害賠償請求權的部分,依多數最高法院見解(例:94台上1340) 都是認為要有故意及過失的。 而目前98年版專利法的修正草案也是採取此說 第99條 發明專利權人對於侵害其專利權者,得請求排除之。有侵害之虞 者,得請求防止之。 發明專利權人對於因故意或過失侵害其專利權者,得請求損害賠償。 (2)所謂的「與有過失」(民法217)指的是被害人(專利權人)的過失, 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而「無過失責任」指的是行為人無過失, 這兩個概念並沒什麼直接的關聯性。 -- 專利家族查詢工具免費下載 http://www.patentcat.com/jforum/posts/list/0/87.pag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225.225

07/11 10:17, , 1F
你講的東西跟你前一篇講的是不一樣的東西~
07/11 10:1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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