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立院三讀藥事法 增訂藥品專利連結制度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秋天又來啦~~~)時間6年前 (2018/01/08 11:49), 編輯推噓15(1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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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型專利的問題,或許是我的寫法讓您抓錯重點,但我陳述的重點在於: 「藥事法把40-2 V試驗免責刪掉了!!(不是討論專利連結) 以後只有發明專利可以有試驗免責,其他專利呢?專利法漏未規定... 我並沒有說藥廠會把"物質"拿去申請新型。這是明顯不當的,藥廠夠聰明應該不會如此 但藥廠會不會就藥品的一部份去申請新型專利?會喔! 公告號:177519「劑量顯示注射筆」 專利權人:美國禮來; 代理人:陳長文 大藥廠禮來耶,還是出自理律之手~ 先不論他們怎麼會這樣申請,但如果依現行法試驗免責範圍只剩發明專利, 那禮來會不會拿這篇新型去擋他人研究? why not? 以上是講試驗免責。好在專利連結在在藥事法48-3有放入"專利權...以下列發明為限」 我想您應該也有注意到,所以專利連結要不要擔心新型專利問題?或許可以安心一點^^ ※ 引述《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之銘言: : 不是不無可能 是沒有可能 : 藥物是物質 不是新型專利的範疇 根本就不能准予新型專利 這是 matter of law : 跟你說的健亞Pioglitazone的案子 爭點在單方複方 構不構成侵權 : 這種 matter of fact 的議題 完全就是兩碼子事 : 就算搭上一些機構 騙到一張紙老虎新型專利證書 一進行舉發 還是一搓就破 : 更不要說 新型存續期只有10年 要怎麼在 15~20 年後 : 發明專利即將屆滿 學名藥廠進場時 用來卡住學名藥廠????? : 別忘了 專利連結制度 就是在"申請藥證"時 就要提出相關專利清單 : 難道原廠會為了要用新型亂搞 特別延後 5~10 年才申請藥證???? 可能嗎???? : 不要看到新型是申請制 就以為他有無敵星星 可以隨便申請來亂搞 : : 2. 在台灣施行專利連結是更有利學名藥? : : 美國停審30月,台灣只停12月;首家獨佔美國給180天,台灣給1年。台灣很優啊!! : : 但實際不然,有無考慮產業環境完全不一樣? : : 美國是完全競爭市場,學名藥一核准可以立即上市,不到1年原廠市佔只剩30%不到 : : 請參閱http://jipel.law.nyu.edu/vol-6-no-1-2-shepherd/。類似研究還有很多。 : : 台灣呢,有世界知名的健保制度進行市場高度管制,醫藥分業也沒落實, : : 讓即使專利過期n年原廠,仍可賣到翻,80%市占比比皆是。 : : 拿個Lipitor為例好了,2011專利到期,2016原廠市占還有79.5%。 : : 而它的學名藥共有13家核准,賣最好的市占才3.3%,多可憐。 : 所以呢 ???? 這跟專利連結制度關係在??? : 有沒有專利連結制度 又會對這這些會造成什麼影響????? : 如果你覺得專利連結制度 會讓這些情況惡化 : 那麼你是不是該提出分析與論點 : 而不是講這些風馬牛不相及的東西當煙霧彈 這部分的重點,就在於專利連結要在「充分競爭」的市場才能發揮它最大效益 它是衡平新藥/學名藥的手段: 「學名藥透過價格操作,競爭殺傷力太大;為了鼓勵新藥創新,所以也給它一些保護」 如此,專利過期後民眾馬上有低價學名藥可用,而也不用擔心新藥不研發、無藥可用 美國能玩,因為他們有此條件;台灣也想玩,要不要先看看國內環境現況? 再次強調,法律必須因地制宜,不是條文一樣,在各個國家發揮的效果都能一樣 立法者既然要修法,這方面的資料他們做足研究了嗎? 還是只是灌輸"我們的條文比美國優惠,對產業好棒棒,你們業者是在擔心什麼" 其實產業衝擊是有做過研究的,請參閱TFDA專區https://goo.gl/y4KB6B 「專利連結產業經濟衝擊評估」(by工研院),p.II就直接說了對整體產業有負面影響 在法案進入立院之前,應該沒多少人看過這些報告,TFDA也都避而不談 對外說法都是: 我們要加入TPP所以要修法,鼓勵提早解決紛爭,法條好棒棒大家別擔心 若不是因為立委在質詢時要求,否則這些報告還不知道會被鎖多久 : : 修法不可只看法條文字的比較,還需要具有整體產業的宏觀思維。 : : 還有喔,即使沒施行專利連結,台灣現在首家上市的學名藥, : : 其實平均都能維持1年以上沒有第二家學名藥來競爭的情勢。 : : 所以,法條上雖給首家1年獨佔期,真的誘因很大嗎? : 我也覺得誘因不大 但是 我是看衰國內學名藥廠 沒能力利用到第四款 : 真有能力用第四款挑戰 早就去美國這個更大的市場賺大錢了 : 還在台灣玩第四款????? : 我是根正苗紅的生技人 業界看得聽得還少嗎???? 你好你好,幸會,我也是生技人,還正好待過藥廠,也不巧處理過美國PIV訴訟~ (握手~ : 雖然這樣說 但是我還是期待台灣有人用第四款來打我的臉阿.............. : : 美國Hatch-Waxman Act是30年前創造出來的。 : : 2009年還推出2.0版patent dance,已經把停審這套刪掉。 : 說真的 我百分百同意把停審這套刪掉 因為根本就沒意義阿 : 就算真的給你藥證 在專利排他權還在時 你有幾成把握 你敢鋪貨下去賣嗎???? : 如果我是原廠 根本就不用靠停審阿..... : 只要等學名藥廠建完通路鋪貨下去 照樣可以對通路發警告函要求下架 : 同時走法院申請假扣押 假處分 一樣可以把學名藥廠玩的閃閃發光 : (別忘了 只要有 "為販賣之要約" 就侵犯專利排他權摟.....) : 你上面提到的 健亞Pioglitazone一案 : 不就是靠法院假處分 才讓藥證審查暫停?????? : 而為了這個 後來才有專利法第60條的修法 : (武田就是以健亞用武田的藥物進行臨床實驗為由 提出侵權訴訟) : 沒看過電子產業是怎麼在玩的嗎???? : 等你建好通路鋪完貨 成本花下去再出手 只會讓學名藥廠死得更慘 : 在事前釐清侵權議題對學名藥廠 只有好 沒有壞 好嗎 您說的的確是,原廠要整學名藥的手段多到不行,不需要透過專利就能玩的你哀哀叫 不過,在專利戰場呢?很抱歉,學名藥贏面大啊!!高達8成以上的訴訟都是學名藥勝 (或許這是學名藥僅存能驕傲之處) 但現在TFDA連這條路都要偏袒原廠,法院都還沒決定,TFDA就要未審先判不發證,對嗎? 其實原廠在意的不是訴訟打輸,而是怕學名藥進入市場,一進去就不可逆了!! 只要有一家醫學中心被學名藥攻破,後面要擋就更困難了 這就是台灣藥品市場的特性,玩法與其他產業不盡相同 : 更別說所謂的停審 並不是完全暫停 而是停在最後的發證階段 : (請參照以下修法草案第五點說明) : https://tinyurl.com/ybhv5mqn : 五、有藥品專利侵權疑義之通知及暫停核發學名藥藥品許可證程序:學 : 名藥藥品許可證申請人主張已登載之專利權應撤銷或未侵權者,應 : 通知新藥藥品許可證所有人、專利權人及專屬被授權人,以使當事 : 人能先行釐清專利有效性或侵權疑義,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雖得繼續 : ~~~~~~~~~~~~~~~~~~~~~~~~ : 審查學名藥藥品許可證申請案,惟於十五個月內,除有特定情事者 : ~~~~~~~~~~~~~~~~~~~~~~~~~~ : 外,暫停核發藥品許可證。(修正條文第四十八條之十二至第四十 : 八條之十五) : 然後中斷時間 還從原本的 15 個月 又再縮成 12 個月 : 我想很少有侵權訴訟(或是確認之訴)可以一年內搞定的 不是嗎...... : 就算真的老天長眼 在一年內搞定 這款也是有但書可以適用的 : 所以這 12個月的"名義上"停審 到底是不是真的有這麼罪大惡極?????? 對了,我其實也很喜歡糾正別人"停審"的用詞,看來我們相同之處又多了一點,不錯~ (本來是怕拗口&字數太多,所以將就一用大家有懂就好... anyway, my bad) 12個月是不是罪大惡極?或許要回過頭來想一下修法動機 「如果沒有差別,那幹嘛耗費資源修法! 真的沒差就別修啊~」 三大公協會的主張,都是不要停發證;如果一定要,那勉強還能接受縮短, 所以你可能聽過"9個月"的主張,這是能夠減緩衝擊的最後手段 表面做做樣子,也好給老美交代。 所以去年最後看到資進黨主動提議修改為12個月,我還一時感到欣慰原來他們良心還是有 : : 台灣要學還不學新的,好嗎?但不意外啦,反正我們軍備也都是撿他們淘汰的... : : 3. Hatch-Waxman Act目的就是要衡平新藥/學名藥利益,最終帶給國人利益。 : : 但從台灣產業現況,衡平在哪?國人得利在哪?政府不是沒說就是說錯。 : : 希望以上有回答到,也謝謝您的意見,讓大家有機會更能了解這制度~ 最後,還是回到原主題:如果專利連結是可以當成談判籌碼,我們要不要這麼早輸誠? 如果這制度對國內廠商這麼好,那我們怎會等了n年,現在才想到要引進? 背後強力推動的美國商會、外商藥廠人也真好,主動幫國內業者發聲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172.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515383378.A.C9E.html

01/08 13:21, 6年前 , 1F
基本上您講的也有道理,但是文章語氣看了就讓人生氣
01/08 13:21, 1F

01/08 13:56, 6年前 , 2F
唉唷~原來大家對專利連結這麼有興趣喔!但大家好好說嘛~
01/08 13:56, 2F

01/08 13:56, 6年前 , 3F
不要一下問人家懂不懂專利法、會不會舉發,然後還要比誰血統
01/08 13:56, 3F

01/08 13:57, 6年前 , 4F
純正,我最不純啦~我們是學種田的!但大家一樣關心臺灣生技
01/08 13:57, 4F

01/08 14:01, 6年前 , 5F
產業啊~大家都在乎專利連結,為何拙著的點閱率只有137次?
01/08 14:01, 5F

01/08 14:12, 6年前 , 6F
求拜讀lili大作的連結
01/08 14:12, 6F

01/08 15:25, 6年前 , 7F
請笑納~~~ https://goo.gl/SQC1tF
01/08 15:25, 7F

01/08 16:01, 6年前 , 8F
點擊數+1
01/08 16:01, 8F

01/08 16:02, 6年前 , 9F
lili大,因為台灣IP產業粗估大約從業人數不到2000人
01/08 16:02, 9F

01/08 16:02, 6年前 , 10F
我是說從事撰稿的(專利師+專利工程師)
01/08 16:02, 10F

01/08 16:03, 6年前 , 11F
其中跟這個議題相關的又更少惹(就算學歷背景是生醫的
01/08 16:03, 11F

01/08 16:03, 6年前 , 12F
頂多4成,換句話說不到800人,有1xx人點閱很厲害
01/08 16:03, 12F

01/08 16:04, 6年前 , 13F
您看日劇的日本收視率15%就算紅了~"~
01/08 16:04, 13F

01/08 16:23, 6年前 , 14F
其實隔壁的gogoro SPE也很多問題...是說
01/08 16:23, 14F

01/08 16:24, 6年前 , 15F
如果循正道(訴訟)真能主張權利的話
01/08 16:24, 15F

01/08 16:25, 6年前 , 16F
才懶得去搞修法.綁規格(高成本)之類
01/08 16:25, 16F

01/08 16:26, 6年前 , 17F
台灣的玩法就是跟人家不一樣......
01/08 16:26, 17F

01/08 16:27, 6年前 , 18F
最後應該還是傷害到產業發展
01/08 16:27, 18F

01/08 19:55, 6年前 , 19F
題外話 那件終結後又提起再審吐回損害賠償的案子
01/08 19:55, 19F

01/08 19:56, 6年前 , 20F
業界整個傳開,都覺得不可思議,專利毫無安定性.保障可言
01/08 19:56, 20F

01/08 20:01, 6年前 , 21F
修法為了因應美國,研討德國制度,又參考日本
01/08 20:01, 21F

01/08 20:01, 6年前 , 22F
最後判出一個世界上沒有的
01/08 20:01, 22F

01/08 20:02, 6年前 , 23F
政府到底要玩哪套能不能說清楚講明白??
01/08 20:02, 23F

01/08 20:03, 6年前 , 24F
個人不熟生技,藥品專利連結制度就不評論了
01/08 20:03, 24F

01/08 20:04, 6年前 , 25F
只希望最後不要又是弄出個四不像
01/08 20:04, 25F

01/08 20:21, 6年前 , 26F
TW177519 呵呵呵呵 光看字號就知道是舊法時期的案子
01/08 20:21, 26F

01/08 20:23, 6年前 , 27F
比我入行還早的骨董 新型還要實審的小專利年代.....
01/08 20:23, 27F

01/08 20:24, 6年前 , 28F
更不要說這件是扎扎實實的裝置案 根本不是藥物物質...
01/08 20:24, 28F

01/08 20:25, 6年前 , 29F
找出這種時代的眼淚....讓我不知該笑你 還是同情你
01/08 20:25, 29F

01/08 20:35, 6年前 , 30F
"高達8成以上的訴訟都是學名藥勝(或許這是學名藥僅存能
01/08 20:35, 30F

01/08 20:36, 6年前 , 31F
驕傲之處)" 但是台灣藥廠9成以上都是學名藥不是新藥
01/08 20:36, 31F

01/08 20:37, 6年前 , 32F
我會覺得這是可恥...不是什麼驕傲...
01/08 20:37, 32F

01/08 20:40, 6年前 , 33F
別這樣 如果台灣能出現 挑戰第四款的學名藥廠.....
01/08 20:40, 33F

01/08 20:41, 6年前 , 34F
也會是值得驕傲的 (只不過....... 科科科....)
01/08 20:41, 34F

01/08 22:18, 6年前 , 35F
台灣挑戰聲明四的藥廠有阿,對美國市場
01/08 22:18, 35F

01/08 22:19, 6年前 , 36F
但會挑戰美國PIV的藥廠,都知道這制度是爛東西
01/08 22:19, 36F

01/08 22:19, 6年前 , 37F
反對台灣引進
01/08 22:19, 37F

01/08 22:20, 6年前 , 38F
有真正玩過就可以知道這制度殘酷的地方
01/08 22:20, 38F

01/08 22:20, 6年前 , 39F
能把藥做的成本低效果不差 對社會也是貢獻呀
01/08 22:20, 39F
還有 66 則推文
01/09 00:24, 6年前 , 106F
對方主張台灣也有跟得上世界GMP等制度,底子早就好了咧?
01/09 00:24, 106F

01/09 00:24, 6年前 , 107F
不會啊。印度早年不甩歐美,只玩自己的規矩,奠定
01/09 00:24, 107F

01/09 00:25, 6年前 , 108F
台灣製藥業發展還比印度早,這樣你怎麼回應?
01/09 00:25, 108F

01/09 00:25, 6年前 , 109F
製藥工業基礎
01/09 00:25, 109F

01/09 00:25, 6年前 , 110F
就算因加入WTO,也是延了10年才實施(or修)新專利法
01/09 00:25, 110F

01/09 00:26, 6年前 , 111F
有沒有比較早我不知道
01/09 00:26, 111F

01/09 00:27, 6年前 , 112F
也就是說,你認為印度國情跟台灣不一樣不能類比,對吧
01/09 00:27, 112F

01/09 00:28, 6年前 , 113F
但影響台灣與印度產業發展的差異不單只是智財就是
01/09 00:28, 113F

01/09 00:28, 6年前 , 114F
沒有這意思
01/09 00:28, 114F

01/09 00:29, 6年前 , 115F
我的意思是智財法規要配合產業環境與經濟水準
01/09 00:29, 115F

01/09 00:30, 6年前 , 116F
不是保護權利人就一定好棒棒
01/09 00:30, 116F

01/09 00:30, 6年前 , 117F
更不用說跳過司法,極度偏袒權利人
01/09 00:30, 117F

01/09 00:31, 6年前 , 118F
我只想搞清楚為什麼你要拿印度作比較
01/09 00:31, 118F

01/09 00:31, 6年前 , 119F
專利權初衷要保護創新,但過頭了難不會扼殺創新嗎?
01/09 00:31, 119F

01/09 00:31, 6年前 , 120F
產業環境與經濟水準 就天差地遠啊?
01/09 00:31, 120F

01/09 00:35, 6年前 , 121F
你如果覺得印度跟台灣有相似的地方 可以效法
01/09 00:35, 121F

01/09 00:36, 6年前 , 122F
還有國家受於美國壓力實施專利連結,但不照抄美國那套
01/09 00:36, 122F

01/09 00:36, 6年前 , 123F
那可能會爭取到制度的反對方
01/09 00:36, 123F

01/09 00:37, 6年前 , 124F
TPP起始國中,也有不甩美國,要求將軟性連結訂進去
01/09 00:37, 124F

01/09 00:37, 6年前 , 125F
而非美國要求的硬性連結(又稱第一代)
01/09 00:37, 125F

01/09 00:37, 6年前 , 126F
例子很多
01/09 00:37, 126F

01/09 00:38, 6年前 , 127F
OK啊 這能多少說服我 只是我搞不懂為什麼兩方都會拿印度
01/09 00:38, 127F

01/09 00:39, 6年前 , 128F
當作例子
01/09 00:39, 128F

01/09 00:39, 6年前 , 129F
想要了解有哪些國家可以抵抗美國壓力,
01/09 00:39, 129F

01/09 00:40, 6年前 , 130F
如何保護自己的產業與人民用藥權益
01/09 00:40, 130F

01/09 00:40, 6年前 , 131F
歡迎去做功課
01/09 00:40, 131F

01/09 00:40, 6年前 , 132F
兩方角度不同
01/09 00:40, 132F

01/09 00:41, 6年前 , 133F
我不知道修法派對於印度在2005年版專利法之後
01/09 00:41, 133F

01/09 00:41, 6年前 , 134F
製藥業有怎樣的提升之說詞
01/09 00:41, 134F

01/09 00:43, 6年前 , 135F
我幫你做個功課吧 等等
01/09 00:43, 135F

01/09 00:45, 6年前 , 136F
我知道案例,你可以了解祕魯、韓國、澳洲
01/09 00:45, 136F

01/09 00:46, 6年前 , 137F
01/09 00:46, 137F

01/09 00:47, 6年前 , 138F
看起來印度2005年後 產業有數倍成長
01/09 00:47, 138F

01/09 00:47, 6年前 , 139F
當然你的論述是因為這是之前不甩美國的基礎
01/09 00:47, 139F

01/09 00:48, 6年前 , 140F
不過就我來看 實在沒人家說的有力 因為人口紅利一直都在
01/09 00:48, 140F

01/09 00:48, 6年前 , 141F
如果不甩真的就會成長 那就不會是2005年之後才成長了
01/09 00:48, 141F

01/09 01:21, 6年前 , 142F
你又怎知2005年之前沒有成長
01/09 01:21, 142F

01/09 01:23, 6年前 , 143F
這篇把學名藥、新藥混著講
01/09 01:23, 143F

01/09 01:25, 6年前 , 144F
這種市場成長對新興經濟體而言還滿容易看到阿
01/09 01:25, 144F

01/09 01:36, 6年前 , 145F
怎麼都有人在我舉證後,又要問我怎知不會有其他狀況(汗)
01/09 01:36, 1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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