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男公務員婚外情 受害女公務員獲賠52萬元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你是此生最美的風景)時間15年前 (2010/11/06 11:00), 編輯推噓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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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想要了解這件事的人 也許可以參考一下這個網頁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887777&p=1 ---------------------------------------------------------- 重點摘錄一下 男方騙了女方兩年多 期間多次向女方求婚 拿出變造後的身分證向女方證明他確實單身 甚至還在出遊時當著多名友人面前求婚 套戒指 喝交杯酒 事跡敗露之後 男生 希望女方繼續跟男方在一起(當小老婆) 等他女兒18歲時在離婚娶女方 不停打電話傳簡訊到女方辦公室找人 在女方想要結束想打電話告訴男方老婆實情時 還被男方打 另外男方還勒索女方二年的薪水說否則告她妨礙家庭 結果 男方老婆告女方妨礙家庭涉嫌通姦. 而男主角本人是證人. 女方則控告男方騙她感情,觸犯《刑法》略誘婦人結婚罪 另外男方好像還告了女方友人網路誨謗罪 (另附上以前的新聞一則)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524/art_id/31653574 ---------------------------------------------------------- 我只能說 如果是我被騙了兩年多 最後還威脅要叫我給她兩年薪水否則要告我 我不去告他才是很奇怪的事 另外你文中"為什麼有婚姻就不能求婚" 很簡單 因為重婚有罪!! ※ 引述《poiuytrew (小言)》之銘言: (部分原文恕刪) : 所以關鍵問題根本不在有無婚姻嘛 我想關鍵在於女方完全不知道男方已經結婚 如果女方知道還甘願當第三者那就是他家的事 : 在於女方條件夠不夠一直吸引男方嘛 : 女方條件不夠吸引男方 : 男方在交往一段時間之後想放棄不行嗎 事發之後男方可是還希望女方繼續當第三者 是女方想放棄男方還來糾纏 最後 : 感覺這種女生就是什麼都以她自己爽就好了 : 不爽就是別人不對 : 就是別人騙身 : 你才不對啦 : 你才騙財啦 : 詐欺啦 : 別人權利確實受到你的侵害了好嗎 : 拿得起放不下是自己的問題 : 還怪別人侵害你的權利咧 : 看到這種女生實在很令人生氣 : 生氣 你這篇文章才實在令人生氣 生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07.27

11/06 11:58, , 1F
http://0rz.tw/I9Ee0 黃君的真面目…
11/06 11:58, 1F

11/06 11:59, , 2F
大家可以常去公路總局洽公
11/06 11:59, 2F

11/06 15:05, , 3F
在公路總局..又要考技師..難道是土木人?
11/06 15:05, 3F

11/06 22:02, , 4F
推你這篇
11/06 22:02, 4F

11/06 22:05, , 5F
男的長得蠻帥的ㄚ~只是女的看起來不太聰明
11/06 22:05, 5F

11/06 22:10, , 6F
推你一個
11/06 22:10, 6F

11/07 01:59, , 7F
男的哪裡帥了?連我都贏他,黃男只有胖與垃圾^n而已
11/07 01:59, 7F

11/07 10:53, , 8F
黃君 真的還好…真的…
11/07 10:53, 8F
文章代碼(AID): #1CrCItKi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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