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聘用人員轉任新職的保障?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keynes)時間12年前 (2014/03/29 16:13), 編輯推噓-1(013)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一般正式公務員,商調時會有商調函及派令等公文書, 但聘用人員轉換其它縣市聘用繼續任職,因雙方用電話連絡, 若萬一新單位拒絕其報到,也無書面證明可供救濟? 我一位同事,原是任職北部聘用人員,今年因想返鄉任職, 順利在一月初面試錄取南部聘用人員(年初因預算案而府會吵很大的縣市) 雙方也都談好在三月某日報到,同事也簽准職呈,準備前往新單位報到。 同事面試上的A職缺,因原任A職缺者,轉任更高薪點的B職缺而釋出, 結果到了二月底,新單位主任來電說,因為預算問題,全府人事案凍結, 現任職A職缺欲轉任B職缺者,其人事案遲未被府層級批准,故無法讓同事前往報到。 這下可好了,因同事原北部任職之缺,已通知備取者報到,變成同事也回不去原單位, 但新單位也無法到職,頓時失業兩頭空,聘用年資也中斷, 而南部單位三月中旬後亦音訊全無,因過程中對方也沒有任何書面錄取文書, 打電話去新單位詢問,該主任也回應說現無職缺釋出,仍無法讓同事報到, 請同事好好祈禱讓職缺早日釋出(這話也說得出口), 事後雖有人建議同事找議員,但同事自覺從事的領域圈子很小,怕那天大家仍會遇到, 不知大家有比較好的建議嗎? 覺得對新單位事後的態度頗不為然,一幅沒他們的事情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52.24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396080780.A.0BD.html

03/29 16:39, , 1F
有聽過類似案子 但就是沒錢 只能等吧
03/29 16:39, 1F

03/29 18:46, , 2F
來這討拍幹嘛? 不爽去外圍考試阿 當外面考生都白癡
03/29 18:46, 2F

03/29 18:47, , 3F
? 記得這次到31號報名截止
03/29 18:47, 3F

03/29 21:29, , 4F
認真的考生都令人佩服
03/29 21:29, 4F
※ 編輯: keynes83 來自: 1.173.213.43 (03/29 22:11)
文章代碼(AID): #1JDe2C2z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JDe2C2z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