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聘用人員轉任新職的保障?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llll)時間12年前 (2014/03/29 17:34),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事後雖有人建議同事找議員,但同事自覺從事的領域圈子很小,怕那天大家仍會遇到, ^^^^^^^^^^^^^^^^^^^^^^^^^^^^^^^^^^^^ 如果這個怕那個怕, 那基本上"無解", 你只有慢慢等缺釋出了 : 不知大家有比較好的建議嗎? 爭訟也是一條路,又可能比較好的選擇 (不用欠議員人情) 工作權的保障是憲政層級的權利保護範圍 直接告下去就對了 ====> 贏的機率高 跟對方交涉沒留下紀錄, 偶覺得法官應該會要對方舉證 =====> 因為太簡單了, 如果對方沒同意錄取, 怎麼可能辭職? 論理法則推斷就知道了 : 覺得對新單位事後的態度頗不為然,一幅沒他們的事情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249.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396085687.A.856.html ※ 編輯: bota 來自: 58.114.249.28 (03/29 17:36)

03/29 21:09, , 1F
問題是你今天打著機關的臉去上班,以後大概小鞋穿不完了...
03/29 21:09, 1F

03/29 21:13, , 2F
不用擔心
03/29 21:13, 2F
文章代碼(AID): #1JDfEtXM (PublicServa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JDfEtXM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