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聘用人員轉任新職的保障?
: 事後雖有人建議同事找議員,但同事自覺從事的領域圈子很小,怕那天大家仍會遇到,
^^^^^^^^^^^^^^^^^^^^^^^^^^^^^^^^^^^^
如果這個怕那個怕, 那基本上"無解", 你只有慢慢等缺釋出了
: 不知大家有比較好的建議嗎?
爭訟也是一條路,又可能比較好的選擇 (不用欠議員人情)
工作權的保障是憲政層級的權利保護範圍
直接告下去就對了 ====> 贏的機率高
跟對方交涉沒留下紀錄, 偶覺得法官應該會要對方舉證
=====> 因為太簡單了, 如果對方沒同意錄取, 怎麼可能辭職?
論理法則推斷就知道了
: 覺得對新單位事後的態度頗不為然,一幅沒他們的事情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249.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396085687.A.856.html
※ 編輯: bota 來自: 58.114.249.28 (03/29 17:36)
推
03/29 21:09, , 1F
03/29 21:09, 1F
→
03/29 21:13, , 2F
03/29 21:13,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PublicServan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2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