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納入預算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時間12年前 (2014/05/19 22:55), 編輯推噓3(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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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rwardsky (fighting ^^)》之銘言: : 我是今年地特的新進人員 : 對於政府流程還不是很熟悉 : 最近看公文常看到xx計畫採納入預算辦理 : 想請問納入預算的意思是什麼?又跟納入預算證明書有什麼關係? : 預算不是早就都編好了嗎? 所以是有追加預算的意思所以才要納入嗎? : 在google的時候有看到 : "補助之地方政府請款時,其經費如屬需納入預算辦理者,應出具納入預算證明。但已成 : 立附屬單位預算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得免附之。" : 但還是有點搞不清楚,還請知道的前輩指導 : 感激不盡~~ 先說明,其實我也只辦過二個計劃(共三年),所以都是用我的認知來寫的,不保證正確 然後我是用縣市政府的觀點來看 縣市政府通常每年年中就開始編下年度的預算了,這時會開始估明年中央會補助多少錢 A計劃XX萬,B計劃YY萬(中央補助多少,配合款多少) 然後這些預算項目會寫成預算書給議會審,審完之後預算書就確定下來 好,然後新的會計年度開始了,然後你就忘了剛剛A計劃XX萬,B計劃YY萬這件事吧 中央沒有義務要配合你家的預算書 以上是開玩笑的,當然你在編預算書的時候不可能去編一堆根本拿不到的錢 當然如果可以的話最好是跟上級單位先溝通,偶爾也會發生意外 例如中央錢被砍或是突然要推特定政策拜託你花錢 無論如何,總之你預算書要有A計劃,B計劃的項目,原定跟實際拿到的有差沒關係 接下來會計年度開始時,中央會來函告訴你計畫已經同意補助 (如果是每年例行的計畫,函會直接來,新的或每年狀況有改的計畫可能要寫計畫書) 這時要回中央同意把這計畫的經費"納入預算",就是同意把錢收下開始辦事 並開納入預算證明書給對方,然後之後錢進來了就開始花錢,檢據核銷, 年底交會計報告和交回賸餘款 結論->前一年年中先預估要作什麼事要花多少錢,中央補助多少自家配合款多少 寫成預算書由議會核定 來年中央同意補助開收據給人家(就是納入預算證明啦),錢收下依計劃執行 那納入預算和代收代付有什麼差別? 基本上預算項目是死的,都是給議會審過的, 如果計劃有3個,原定A:50萬,B:30萬,C:20萬, 最後中央補助A:40萬,B:35萬,C:25萬,總額大致相符還可以 但是不能變成說A:40萬,B:100萬,C:50萬 這樣變成要去議會審追加預算 然後納入預算的"計劃賸餘款要按補助比例繳回" 但是代收代付是"中央借你的手作事" 所以不受預算書限制,就純當過路財神, 中央把錢發下來把"計劃執行完以後剩的錢通通交回去" 可是其實我也沒辦過代收代付,所以這方面的東西不要問我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08.18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00511339.A.3F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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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預算其實就是一個證明,跟補助$$的中央證明,我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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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乖乖用在該用的地方;因為政府支出一定要先有預算才能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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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代收代付的性質就跟納入預算不一樣,如果本身在上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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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文當中有提到以代收代付的方式執行該筆$$,是可以不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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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入預算的程序的,一般機關考核預算編列績效其中一項就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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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的金額究竟是要不要納入預算(編入預算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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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政府對於經費的控管很嚴格,通常都是計畫提列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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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支用95萬,補助機關就會按照實際核銷的金額補助,很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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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要求業務機關把$$退回;至於預算編列金額和實際花用金額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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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差異就是中央考核重點之一,執行率的問題...決定下次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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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的金額的比例(誠意)到哪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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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22, , 13F
謝謝~已經相當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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