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什麼情形下職稱會冠上「簡任」兩字?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加油)時間11年前 (2015/01/20 13:17), 11年前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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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有些誤會 秘書、簡任秘書兩者,跟科員(5、6-7職等)完全不一樣 具委任資格者,占到跨官等的科員,取得薦任資格後,會跳上去薦任 但簡任秘書不是像科員這樣 簡任秘書跟專門委員都是一個職稱,所列職等並沒有薦任 通常是10-11職等(要看幾級機關) 秘書則是8-9職等,兩者相差很多,因為中間可能還有一個科長(單列9職等) 中央部會層級大致是這樣 處司長、副司長 │ 專門委員(簡任秘書、簡任技正) │ 科長 │ 秘書(技正、專員)、科員 ※ 引述《shoxnike (我該不會是戀鞋癖吧)》之銘言: : 在機關內常看到 : 技正、秘書、編審等職稱因「內X人得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 所以在這些職稱前面會冠上簡任而成為簡任秘書、簡任編審等職稱 : 請問在那麼多編審或秘書當中要如何決定誰能變成簡任的? : 也是同其他職務的陞任一樣透過公開甄選嗎? 通常內陞,但也可以公開甄選 : 另外如果有個執行長職務列薦9~簡10,當他兩年考績甲等升簡任10職等時, : 職稱是維持原來的執行長,還是會另外在冠上「簡任」兩字變成「簡任執行長」? : 這種職務保證會上簡任的職缺是不是比那種要另外冠上簡任的職缺來的大一些? 沒聽過執行長的職稱... 但簡任秘書、簡任技正跟秘書、技正是差非常多的 : 請人事前輩解惑一下,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99.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1731041.A.946.html

01/20 14:56, , 1F
專門委員有9-10的喔
01/20 14:56, 1F
三級機關的專門委員都是9-10 秘書、技正、編審、視察似乎是沒有跨官等的情形 職務列等表 http://ppt.cc/viJ2

01/20 18:49, , 2F
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第5條:本所置秘書一人
01/20 18:49, 2F

01/20 18:51, , 3F
,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
01/20 18:51, 3F
這個案例很神奇,我也不明白為什麼 可能是我少見多怪XD

01/20 18:52, , 4F
不過翻了一遍職務列等表 好像只有這個機關的秘書是
01/20 18:52, 4F

01/20 18:53, , 5F
跨官等 其他機關秘書職都是簡任秘書跟薦任秘書分開列
01/20 18:53, 5F

01/20 18:54, , 6F
看樣子有同時有簡薦任秘書的機關 薦任秘書要陞簡任
01/20 18:54, 6F

01/20 18:55, , 7F
秘書 陞遷序列表應該還有卡一個職缺在中間不能直升
01/20 18:55, 7F
※ 編輯: a9301040 (140.112.233.192), 01/20/2015 20:04:05
文章代碼(AID): #1KlUJXb6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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