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對於柯市長主動公開底價的看法?消失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時間9年前 (2017/04/21 20:24), 9年前編輯推噓24(26226)
留言54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可行, 其實底價保密根本沒必要 你去看佳士德拍賣, 底價都是公開的, 讓大家喊價 現在的制度: (1)預算之外還有一個底價 (2)等於是預算是唬爛的, 底價才是真的 這很無聊, 改成 預算等於底價(廢除底價制度), 讓廠商喊, 進入預算, 最低的決標 何必搞個預算, 又搞個底價?...... 浪費大家的時間 也就是說: (1)預算編列: 很核實 (2)就沒有底價分析的必要了 這兩個是一樣的東西, 何必做兩次? 搞到最後, 大家都是底價分析, 就是抄預算分析,... 為了作資料而作資料,....整個行為就跟軍隊那些廢物智障一樣的蠢 ps: 財物拍賣不是採購法,.... 之前做過幾次拍賣, 底價全部公開 價高得標,...... 整個過程都很順, 沒有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6.56

04/21 20:28, , 1F
或許可行 不過採購法也要一併配合修正了
04/21 20:28, 1F
至於評選委員是不是公開, 持保留態度 (1)被威脅 (2)被賄賂 ====>這是目前我想到要保密的理由

04/21 20:29, , 2F
有評選時OK,最低標就不適用了吧(不過最底標本身問題就
04/21 20:29, 2F

04/21 20:29, , 3F
有問題了)如一樓所說,這樣要改很多
04/21 20:29, 3F

04/21 20:30, , 4F
有問題<----多打一些字
04/21 20:30, 4F

04/21 20:31, , 5F
財物拍賣應該跟採購程序無關
04/21 20:31, 5F
我說了阿,... 不是採購法 原理是一樣的: 幾億的土地拍賣, 公告底價, 沒問題 改成買幾億的土地, 公告底價, 程序上會走不下去? 某柯寧

04/21 20:32, , 6F
目前很多廠商很會抓機關的底價 如果是定期、重複的標案
04/21 20:32, 6F

04/21 20:33, , 7F
廠商自己用過去同一或類似採購標的的底價 就大概可以算出
04/21 20:33, 7F

04/21 20:34, , 8F
也好,採購法底價訂定原則含糊,省去討論底價合不合理的
04/21 20:34, 8F
對,.... 你預算分析很合理,... 就沒必要同樣的事再做一次

04/21 20:34, , 9F
麻煩
04/21 20:34, 9F
※ 編輯: bota (219.85.6.56), 04/21/2017 20:37:23

04/21 20:36, , 10F
有些反覆性的採購 確實可以省去底價這一道程序
04/21 20:36, 10F

04/21 20:37, , 11F
有好的整體解決方案當然樂見其成,做標案文件很累
04/21 20:37, 11F

04/21 20:49, , 12F
不過 底價的存在當初也是為了避免讓廠商圍標而存在的 我
04/21 20:49, 12F

04/21 20:49, , 13F
覺得也不宜完全廢棄 跟預算合併
04/21 20:49, 13F
圍標: 意圖使廠商不為投標、違反其本意投標,或使得標廠商放棄得標、得標後轉 包或分包,實施強暴、脅迫、藥劑或催眠術者 公開底價(底價=預算), 感覺跟會不會圍標一點關係都沒有 也就是說, 我公布公開底價,...都不會影響想要圍標的人, 去脅迫他人投標或不投標

04/21 20:50, , 14F
推。你能拿出多少錢就講清楚,弄兩個價錢根本智障
04/21 20:50, 14F

04/21 20:55, , 15F
目前的圍標犯罪 檢察官起訴後能成罪的很少 所以圍標罪本
04/21 20:55, 15F

04/21 20:55, , 16F
身能發揮的預防功能並不大 還是要靠底價去防止
04/21 20:55, 16F

04/21 20:58, , 17F
應該要推行"次低標"決標 而不是"最低標"決標
04/21 20:58, 17F

04/21 21:00, , 18F
你有了底價 圍標廠商的最低價就因為高於底價而無法得標
04/21 21:00, 18F
圍標的定義: 有廠商不是自由意志投標,不投標 或 簽約不簽約 so, 多搞個底價, 讓 圍標廠商的最低價就因為高於底價, 而廢標的意義在哪裡?

04/21 21:05, , 19F
當然圍標有可能因為半途殺出程咬金而失敗 但是卻會讓圍標
04/21 21:05, 19F
我覺得你根本搞錯圍標的定義了: a,b,c 認識,... 大家一起來投(沒有違背自由意志), 這不是圍標喔 法條寫得很清楚 (自由意志)

04/21 21:05, , 20F
的期望值增加 而更值得圍標
04/21 21:05, 20F

04/21 21:07, , 21F
底價的存在多少可以反映過去市場行情的合理價格
04/21 21:07, 21F

04/21 21:10, , 22F
我沒有搞錯圍標啊 我覺得您可能沒有正確理解我的意思
04/21 21:10, 22F

04/21 21:11, , 23F
我指的是採購法87條第3項的圍標 這個就是價格的聯合行為
04/21 21:11, 23F

04/21 21:11, , 24F
大家合意共同不為價格競爭就是圍標
04/21 21:11, 24F
一樣不影響,... 舉例來講, 國產筆電, (1) 預算(底價)一台一萬 (2) 先唬爛個預算: 一台五萬,... 再搞個底價一台一萬, 採第二種方式,... 通謀的三家, 會蠢到報9000, 讓自己賠嗎? 預算分析不實, 怎麼圍, 就是會廢標 你還不如直接公告, 一台一萬,... 根本不會有人來投 行政程序直接宣布留標(輕鬆) 不需要預算隨便亂寫, 讓大家以為有利可圖,想方設法串通, 最後發現一台只有 一萬, 浪費大家的時間 預算核實編列: 沒有超額利潤, 就不會有違標的誘因,...公布底價自然也沒問題 你不小心編了超額的利潤(假設一億), 一大堆程咬金 價格自然會降下來, 根本也不會有合意違標的問題 都跟搞個預算,又搞個底價,...不太相關

04/21 21:23, , 25F
先廢掉廠商家數限制 圍標問題就大大減少
04/21 21:23, 25F
對, 一家也開, 其實是可行的 (座談會其實也有單位提) 歡迎來合意違標 ----> 決標後, 不履約, 或全部轉包,...再來處理就可以了 反之, 三家事先串通, 最後一家得標, 分部分給其他兩家, 私下給錢, 但請款 只有得標那家來請, 最後也如期如質履約(這種在實務上一定很多,特別是金額不太的勞務 財務,....事先約好一起投標, 各以一百的差距投進來,.... 很多時候,只是不想浪費時間,再開第二次而已),... 這樣也要防? 肯定是秀逗 (這也為什麼, 這個定罪率很低的原因) ※ 編輯: bota (219.85.6.56), 04/21/2017 21:32:20 一堆會計很無聊, 一千塊也要你找三家報價,... 實務上, 不是都叫他們找朋友開報價單 (外觀上也是合意圍標阿)

04/21 21:37, , 26F
如果以賽局來分析拍賣或競標行為 在多家廠商競爭下
04/21 21:37, 26F

04/21 21:38, , 27F
以次低標決標 會能正確誘導廠商寫出心目中真正的願付價格
04/21 21:38, 27F

04/21 21:39, , 28F
你沒有辦過工程,很多問題不是像你說的這麼簡單
04/21 21:39, 28F
那你說說, 你遇到的問題 ※ 編輯: bota (219.85.6.56), 04/21/2017 21:40:42

04/21 21:57, , 29F
推 本來就覺得底價多此一舉 沒什麼必要
04/21 21:57, 29F

04/21 21:59, , 30F
預算就已經是訪市價或找多家廠商報價來編列了 底價還
04/21 21:59, 30F

04/21 21:59, , 31F
要在那邊無聊再分析 然後一定要再砍一點 實在沒意義
04/21 21:59, 31F

04/21 22:58, , 32F
哈哈,87條3項怎麼會是聯合行為@@
04/21 22:58, 32F

04/21 23:07, , 33F
樓上 圍標就是聯合行為 美國法處理圍標是在競爭法裡面 不
04/21 23:07, 33F

04/21 23:07, , 34F
是放在採購法(FAR)
04/21 23:07, 34F

04/21 23:13, , 35F
很多採購不是有多家競爭的
04/21 23:13, 35F

04/21 23:15, , 36F
有時就是只有1或2家來投標
04/21 23:15, 36F

04/21 23:15, , 37F
規格特殊的 或是偏僻地區的
04/21 23:15, 37F

04/21 23:21, , 38F
譬如微軟授權採購 原廠只有1家 但不會來投標
04/21 23:21, 38F

04/21 23:22, , 39F
都是下面經銷商來投 甚至都有劃分區域了
04/21 23:22, 39F

04/21 23:23, , 40F
這時後有底價的存在 會讓機關省一些經費
04/21 23:23, 40F

04/21 23:45, , 41F
底價分析真的是個屁
04/21 23:45, 41F

04/22 00:12, , 42F
你要不要再讀讀第三項是什麼?
04/22 00:12, 42F

04/22 00:19, , 43F
喔喔 抱歉是第四項喔
04/22 00:19, 43F

04/22 00:21, , 44F
不過有必要因為我項次講錯就噓原PO嗎?
04/22 00:21, 44F

04/22 00:33, , 45F
其實是你應該檢討一下為什麼你會連累到原po吧~發言慎
04/22 00:33, 45F

04/22 00:33, , 46F
04/22 00:33, 46F

04/22 00:54, , 47F
你叫他們找三家來報,可能惹來麻煩
04/22 00:54, 47F

04/22 01:12, , 48F
涉嫌圖利廠商 被檢座以圖利罪偵辦 廠廠
04/22 01:12, 48F

04/22 05:48, , 49F
認同~即便是國產署在標售房產,底價也都是公開的
04/22 05:48, 49F

04/22 10:07, , 50F
標售/採購不同的賽局,標售底價公開不能推論採購部分
04/22 10:07, 50F

04/22 10:47, , 51F
採購法不用修好嗎?底價公開本來就可行
04/22 10:47, 51F

04/22 12:05, , 52F
04/22 12:05, 52F

04/23 00:15, , 53F
把規則弄複雜才有上下其手的機會啊 就像司法制度一樣
04/23 00:15, 53F

04/26 07:35, , 54F
評選委員保密,首長或有心人士就有運作的空間
04/26 07:35, 54F
文章代碼(AID): #1O-Vdt09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O-Vdt09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