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公務人員組工會提議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scarecrow0588)時間9年前 (2017/01/12 14:21), 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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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9301040 (加油)》之銘言: : ※ 引述《yyff ()》之銘言: : : 在網路上看到有人提這個提議,但附議人數好少啊 : : 有沒有鄉民也願意一起附議的? : : https://goo.gl/cAvBas : 雖然已經置底,但五千連署還遙遙無期 : 公務員人數至少也有二十萬 : 中央就十七萬,忘記總員額法有沒有排除教師QQ : 看看還有沒有人要「轉發」附議 : 例如:轉動「內部」信箱或群組、社團 : 不過,這件事應該很少人敢做就是QQ : 另外,招募工會幹部 : 幹部可匿名,來信未註明未來可當發言人者,均匿名,我知道應該很多人怕清算 : 所以,也不用給我姓名,給個稱呼? : 非常缺:法律背景的,尤其公法組 : 現在缺:發言人、活動、文宣或臉書維運、至少30個顯名會員,地方政府工會申請的審 : 承辦人員 : PS:新北市承辦人麻煩不要投遞,並非排擠你,程序法有迴避規定,避免創造任何幹部 : 能的法律責任;如果無人提供地址,可能以新北(我家但可能會賣掉,唉)為所在地,一 : 始應該沒有資金可以租辦公室 : 預估缺:文案、人事、會計、財務、財稅,然後會一直缺的法律背景的 : 工作內容:本工會設立申請、協助本工會以外的第二工會設立申請,然後就是重要的訴 : 訴訟 : 基本上,幹部還、會員在所有流程都不必露臉,不用擔心被機關長官同仁發現你在這裡 : 什麼 : 如果很想露臉也是可以啦!當申請人、發言人或發言人講話後面衝人氣的背景XD : 法律背景也不用擔心,基本上我出庭,若可支援出庭當然也是很好XD,重點在釋憲案非 : 小可,需要非常多的意見 : 福利:非營利機構,只有開會我請吃飯這樣而以啊啊啊,基本上不得兼職規定包含非營 : 機構,所以不會讓幹部有違反的可能性(匿名制度),然後幹部是好聽,其實是一種協助 : 角色,沒有經營規度事業XD我這一段不知道在凹啥 : 退場:連署期間未達五千或半年內顯名會員未達三十,沒有法制致一年內無法完整撰擬 : 律意見 : 如果能找到初步幾個人組成後,開臉書社團及粉絲團(一個內部、一個外部保持匿名)報 : 度、方便會員回饋意見、幹部互相聯繫、閒聊 : 如果能開成,也希望有第二個甚至第三個工會,保持多元意見,申請那些到時候可以代 : ,在這目前這階段都是友軍XD : 要組成第一個工會就非常困難^_^ 如果以後走到打釋憲官司這一步,下面的資料就會用得上: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https://goo.gl/7M0F6z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https://goo.gl/lnL3oP 該公約第22條明訂保障公務員組織及加入工會的權利。 該施行法第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 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 正或廢 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05.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84202101.A.5F2.html

01/12 15:09, , 1F
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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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15:49, , 2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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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17:06, , 3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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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17:54, , 4F
這個瞭解,不過還有一些爭點;題外話,目前還是沒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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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背景的人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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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19:07, , 6F
不要輸給民間企業,開始工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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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19:08, , 7F
逼得資方慣老闆出來道歉
01/12 19:08, 7F
文章代碼(AID): #1OTo1rNo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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