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資位制與高普考的二三事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sleepcat612 (睡貓)時間4年前 (2020/11/09 23:31)推噓15(15推 0噓 96→)留言111則, 7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原發問在國考板被刪了,畢竟不符合「考試」的板旨,而是與錄取後選缺有關
這段時間下來對這個主題有點心得,無論是從同學朋友同事那邊聽來的或是自己問到的
總歸來說因為沒有一套完整的說明與資訊,導致各種以訛傳訛與莫名其妙的說法
僅在此分享所知資訊,也期待拋磚引玉後獲長官先進批評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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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指南:如何判斷臺鐵的高普考缺適不適合你
1.有無遷調需求?
遷調需求不大,適合留在臺鐵
2.不追求陞遷,但是希望待遇提升幅度有一定水準
想承辦人做到老或是不特別追求升遷,但又想要每年薪水漸漸調升且不與外界差太多,適
合留臺鐵
3.不想直接服務民眾
臺鐵提的高普考缺幾乎都是內部管理與服務職,最多面對廠商。
(面對旅客的職缺都提鐵路特考去了)
※很不幸地臺鐵職缺不合你的需要但填到了,可以怎麼做?
1.儘早找缺面試
高普考派代後3年內限制於交通部與所屬各機關轉調,3年後可轉調交通部與所屬以外機關
2.任用資格:任用法第18條
依據考試及格等級與類科,即具有相應之職系與職等任用資格,如有疑義可請銓敘部發書
函證明之。
例:普考人事行政及格→於臺鐵局內取得業務類員級資位→得憑考試及格證書應徵
委任3~5職等之人事行政職系職務。如開缺機關有疑義,可請銓敘部認定。
3.年資提敘:任用法第18條或二類人員轉任辦法
必備文件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歷年考成通知書、服務證明書(含工作項目與佔比)、派令
4.面試錄取,「指名商調同意」,核發派令,赴任
上面這串也適用於填到不合需求的一般簡薦委職缺,沒佔到適合的缺不代表一定得重考,
何況重考上榜後能填的缺也不一定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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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資位制簡介
一、資位制是什麼?
交通事業資位制,係依據「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任用之交通事業人員所適用人事制度
「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係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3條所制定,適用於隸屬交通部
之事業機構人員。
由於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陸續公司化或行政機關化,目前新進人員仍適用本條例之事業機
構僅剩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及所屬機構。但過去具有資位的郵局、中華電信、港務、
公路總局留用人員仍繼續適用本條例直到離職/退休為止。
二、資位制特色
(一)橫向專業區分僅有業務類與技術類:類似簡薦委的「職門」
資位制的專業分工僅區分為業務類與技術類,不若簡薦委還有職系與職組的劃分。好處是
橫向遷調範圍大,例如資訊中心技術助理可以調機務處技術助理;缺點是專業分工不明顯
,目前台鐵內部的解決方案是各處依鐵特類科用人,原則上不跨處調任。
(二)縱向資格區分僅有六資位,缺乏明確職責程度劃分
縱向資格由低至高區分為六個資位:士級、佐級、員級、高員級、副長級、長級
資位區分類似簡薦委的官等,現職人員內部升資位須通過升資考試或訓練,且需逐級提升
資位與職責程度沒有必然關聯,只影響可佔的職缺。有可能出現兩個人占相同職稱,卻因
資位不同導致待遇上限不同。或是兩個人職稱不同,但資位相同導致待遇差不多。
(三)適用之相關法制
交通事業人員身分是「公務員兼勞工」,屬於公務人員的一類(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是公
務人員任用法的特別法),絕大多數公務人員法制目前於交通事業人員均適用之,包括考試
法、陞遷法、保障法、退撫法、服務法、懲戒法、保險法、行政中立等。如有專屬交通事
業人員之相關法規優先適用,且性質與依據母法辦理之事項性質不完全相當,例如交通事
業人員考成條例;如無則回歸公務人員母法,且特別法規不得牴觸母法。
另因兼具勞工身分,交通事業人員之勞動條件等亦須遵循勞基法相關規定,亦得組織工會
等勞動團體。(所以沒有臺鐵局公務人員協會)
現行實務於公務員法與勞基法皆有規定的事項上,採最有利適用法,例如休假日數於任職
前5年依據勞基法計算,第6年起則改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計算。
加班費計算與休息日出勤亦採勞基法計算,而不依加班費支給要點。
另外交通事業人員對顧客行使職權並非刑法上行使公權力,無刑法妨害公務等相關規定適
用。至於內部管理事項類似於行使公權力者,仍有刑法關於公務員犯罪之相關規定適用。
至於公務人員生活津貼,過去交通事業人員不適用,但今年2月以後經行政院核准,臺鐵局
人員除教育補助依子女就讀公立學校標準請領外,其餘均與一般公務人員無差異。
(公總、郵局、中華電及港務的留用資位人員不適用!)
--
貳、高普考與資位制
一、提缺、進用依據
交通事業機構將職缺提列高普考,主要依據是「交通事業機構得遴用高普初等考試或相當
之特種考試及格人員考試職系名稱表」:https://tinyurl.com/y5wc7ftk
臺鐵局的組織型態目前仍為機關,自得將職缺提列高普考。不過考慮交通事業機構業務性
質與行政機關差異,目前絕大多數職缺仍提列鐵特,實務上僅有廉政、人事常態性提列高
普考,會計則是提鐵特與高普均可,另有特定專業類科提列高普考,例如今年提了地政與
資訊處理。
二、高普考錄取人分配於交通事業機構人員之任用
目前初任於交通事業機構人員,均依據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任用,參照遴用名稱表與考
試及格等級,取得相應之資位等級與類別。敘薪亦依據任用條例辦理。
任用後,後續各項法制之適用情形及權益與鐵特任用人員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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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初任資位制與簡薦委制差異
一、薪水:
簡薦委制人員適用依據俸給法制定的公務人員俸表,視人員所具官等與職等,有不同的本
俸/年功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支領數額。
臺鐵資位制人員則依據「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灣鐵路管理局專用),視人員
所具資位資格敘薪,至於折算金額與專業加給則參照「未實施用人費率交通事業機構職員
薪額及專業加給表」
營運獎金目前已依職務層次改為專業加給(二),臺鐵官網看到的特考新人起薪是
本俸+專業加給+專業加給(二)的數額
整體來說,與一般領表一且無其他加給的同等級簡薦委人員相較,基本起薪差距如下:
高考三級進臺鐵,初任待遇45880元,比一般薦任6職等科員47630元少1750元
普考進臺鐵,初任待遇38190,比一般委任3職等辦事員37375元多815元;比權理4職等助理
員37615多575元
初考進臺鐵,初任待遇35865元,比委任1職等書記30235元多5630元
領不同專業加給表的人員,請自行計算差額
二、考績/考成效果
公務人員考績與交通事業人員考成在丙等與丁等效果相同
交通事業人員考成甲等/乙等均晉薪1級,除影響考成獎金外,只影響參加升資考/訓練資格
公務人員考績甲等/乙等亦晉薪1級,除了影響考成獎金、參加升官等資格外,還影響升職
等,升職等時間對初考人員影響最大,普考和高考人員有沒有如期升職等則差別有限。
三、調任
限制轉調屆滿後:
簡薦委人員可依據自己所具銓審有案職系,自由轉調至職組職系一覽表內同職組/同職系職
務,或是表內規定可單向調任之職系職務,俸級不變。
資位制人員可調任同類別之各類職務,薪級不變。
至於資位制轉簡薦委,或簡薦委轉資位制,都屬在不同任用法律體系間相互調任,因此都
需視前具年資與新職間是否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相當,決定得否提敘薪/俸級,都有可能產
生損失。
--
肆、資位制與簡薦委制比較
簡薦委以領表一計算,資位制以加計專業加給二且無陞遷下計算,實領均不扣公保與退撫
一、資位制:
1.高員級無陞遷下薪點與實領薪資天花板較高
高員級初任30級320薪點,頂點10級630薪點,折算實領為45880~75965
高考三級薦任第六職等科員,初任本俸385俸點,頂點薦任七職等科員年功6級590俸點,
折算實領為47630~62640
如陞遷至薦任第八職等專員,頂點為年功6級630俸點,折算實領為68465
2.佐級薪資地板與天花板均較初考高
佐級初任42級200薪點,頂點21級430薪點,折算實領為35865~56020
初考委任一職等書記,初任本俸160俸點,頂點委任三職等書記年功8級415俸點。
折算實領為30235~46635。
但初考書記有較多陞遷為辦事員的機會,且不需通過升官等考試/訓練,這跟行政機關的職
稱數結構為紡錘型有關。
佐級想提升天花板,除了佔到升員級的職位(相對稀少),還需通過升資考/升資訓練。
3.員級薪資地板與天花板均較普考高
員級初任38級240薪點,頂點17級490薪點,折算實領為38190~62880
普考委任三職等辦事員,初任本俸280俸點,頂點委任五職等辦事員年功10級520俸點
折算實領為37375~54950
4.請領休假補助費只要有休假即可,不必刷國旅卡
二、簡薦委:
1.高考三級/普考/初考達到俸點頂所需年終考績數較短
如升職等均無拖延:
高考三級初任薦任六職等升至薦七功六590點需12年,升至薦八功六630點需14年
高員至10級630點需20年
普考初任委任三職等升至委五功十530點需19年
員級至17級490點需21年
初考出任委任一職等升至委三功八415點需16年
佐級至21級430點需21年
2.高考三級薦任初任起薪較高
高員大約任職14年後底薪才超過薦任,這時薦任同仁最差也俸點頂每年考成+1個月了
3.可平行遷調機關/單位眾多
適用簡薦委制機關,只要符合職組職系與調任規定,均可以遷調且年資不損失
資位制目前僅剩臺鐵一家,如果局內無適合職缺只能向外找簡薦委機關/單位,且無法保證
俸級無損失。
--
伍、相互轉調:
本節主要引用與補充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68374233.A.334.html
現職公務人員調任,休假年資、考績/考成年資均不中斷,但薪/俸級提敘需視情況而定
提敘薪/俸級的共同前提:「工作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資格條件相當、成績優良」
常用文件包括原機關服務證明(需載明工作項目與佔比)、考績/考成通知書、任免派令、
考試及格證書
一、簡薦委調入資位制機關
1.原任交通行政機關
無論依據「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或公務人員任用
法結果都差不多,在職務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下可提敘。
例1:高考三級資訊處理調入臺鐵局資訊中心任程式設計師→可提敘
例2:高考三級資訊處理調入臺鐵局運務處任科員→需審查是否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
2.原任其他行政機關
僅能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認定專長與是否可提敘,不過一般能通過面試、商調到這
關不會有太大問題。
二、資位制調入簡薦委機關
1.擬任於交通行政機關
(1)依據二類人員轉任辦法:
好處是資位制考成符合條件下可用於升職等,缺點是如果日後又調去非交通行政機關,需
再次審定資格與俸級,因為資位制考成結果不能用於一般機關的考績升職等。
(2)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
資位制考成不能升職等,故僅得於審查所定之職等本俸/年功俸範圍內提敘。
好處是審定後的俸級可以帶著在各行政機關間遊走,不必如二類辦法般需再次審定。
2.擬任於非交通行政機關
僅得依據任用法第18條審查得否提敘,其餘如上。
本節最容易用到的其實是政風人員,因為他們必須定期輪調,一旦從台鐵局外調至一般行
政機關,就需要辦改敘與提敘。但如果有一天又輪調回台鐵局,則可在原具的資位薪級範
圍內提敘。至於初任不在台鐵局的政風人員,則是適用簡薦委制,換個地方領表一。
--
陸、待遇以外關於臺鐵局高普考缺的大小事
一、出勤班制:
臺鐵的高普考缺,一般都上常日班(0800~1700,搭配彈性上下班時間),無須輪班
二、職缺所在地:
除了人事、政風可能派到全台各地分支機構,其他高普考缺一般都在局本部,臺北車站
3~6樓辦公室,多半沒有各地分支機構職缺可調動。
三、加班與加班費:
看職缺,不過一般都是補休,真要請錢也是依勞基法計算。
四、升資考試/訓練 =/= 升官等考試/訓練
對普考任用人員影響比較大,考試院不承認升資考試是「依法考試及格」。故如以升資考
試取得高員級任用資格者,僅得於調任交通行政機關時使用二類人員轉任辦法,承認具有
薦任級任用資格。
五、我想調去台鐵現場工作,可以嗎?
可以,只要你的資位類別、等級與擬任職務需具資位類別、等級相當即可。
聽過的案例是人事室科員做到不想做了,出來當運務人員,還一路幹到二等站長級以上
不過走這條路會蠻辛苦的,因為錯過年輕時培養相關知識與經驗的黃金時期,要從頭來過
--
以上,希望對未來各位(準)公務人員在看到台鐵職缺時有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64.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04935893.A.2AB.html
※ 編輯: sleepcat612 (223.137.164.45 臺灣), 11/09/2020 23: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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