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機關的老鼠屎沒有辦法讓他被炒魷魚?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xp)時間3年前 (2021/04/19 01:45), 編輯推噓13(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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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端所述內容終究有些怪異之處。老娘就寢前指出一些地方請你釐清一下。 ※ 引述《buttlefly (蝴蝶)》之銘言: : 我們是一個位在偏鄉中央機關,但因位處偏遠,有開缺時常徵不到人,靠高 : 普考分發的一旦三年期滿,走了後還是得上網徵人 : 大概在五、六年前,我們有一個部門開缺公開徵求,結果來了一個在六都其 : 中之一任職的老頭子應徵,而且是九職等,但我們的缺只有5~7 : 照理我們不應該錄用這樣的人才對,年紀一大把,職等又這麼高還要來屈就 : 一定有問題。由於這個部門是我們機關業務最重的一個,所以徵人更不容易。 : 偏我們那個部門的主管急暈了頭,想說有人來就好,而我們那個副座又看在 : 與他同校畢業的情面上,念起舊情來,於是勉為其難地錄用了。 : 這竟是我們機關災難的開始,這老傢伙承辦民眾案件是舉發不法,但卻以此 : 要脅民眾要從民眾給予「好處」以換得不舉發或放他一馬為交換。每次民眾 ~~~~~~~~~~~~~~~~~~~~~~~~~~~~~~~~~~~~~~~~ 依你所言,上述行徑不是已經構成犯罪了嗎? 你拿一個「你所謂的」「罪犯」沒辦法、讓他繼續在你們單位內「長期犯罪」?怪異。 如果他真的那麼讓人討厭,對於一個你口中的「罪犯」,你們全單位的成年人完全不知道 如何面對「罪犯」? : 來辦公室來陳情就叫到外面人少之處,教一些「撇步」,當然是希望獲得一 : 些好處。 : 部門主管容忍不了了,於是首長把他踢去另一部門。這個部門後來因主管高 : 陞而開了主管缺,由於部門內同事都不願意當主管,首長正愁找不到人時, : 部門內同事便彼此協調,終於「票選」出一位資深的技正出任主管。 : 當我們單位正準備進行作業時,這個老頭因不滿技正當主管,竟把他平日出 : 缺勤的紀錄有問題的部份,具狀向我們上級機關檢舉,於是我們開了人評 ~~~~~~~~~~~~~~~~~~~~~~ 所以該位技正自己有問題(翹班?開小差?)嗎?那麼怪到被老頭檢舉幹嘛? : 會,同事被記過,主管當不成了。但是主管缺也不可能給這老頭,於是變成 : 一個最資淺的同事陞主管。 : 自此我們才知道,這個老頭有蒐集同事罪證的壞習慣。他怨恨前一個部門主 ~~~~~~~~!!!! 這怎麼會是壞習慣?這沒什麼可以苛責的。 法治國家對於不法情事會予以追訴或制裁,「蒐集罪證」是必須的。 你的文章怎麼讓我看到你們單位內的(某些)同仁「也有問題」、「所以才有罪證」 讓老頭蒐集?然後你們卻不正視自己的問題? ps.除非是「隱私」被老頭蒐集,那才另當別論。因為竊錄他人隱私是犯罪。 : 管苛責他,也常把部門缺失往上級檢舉,弄得大家雞犬不寧。 : 我們單位的政風糾正他的問題,他懷恨在心,就反蒐證檢舉我們的政風,現 ~~~~~~~~~~~~~~~~~~~~~~ 關鍵依舊是,政風人員怎麼會有「違失證據」被老頭蒐集到?該名政風人員難道是如你所 述地像老頭一樣向民眾索賄?恐嚇、威脅民眾?或像技正一樣出勤有問題?如果沒有,那 該名政風是怕什麼?↓ : 在政風也不敢去動他。 ~~~~~~~~~~ : 不過夜路走多總會遇到鬼,一個民眾不滿他的欺壓,利用他來收禮的機會套 : 他的話,並暗中錄音然後報給我們上級政風,我們開了人評會,雖然記了 ~~~~~~~~~~~~~~~~~~~~~~~~~~~~ 終於你們也等到了民眾蒐集的老頭涉嫌犯罪的「證據」........... 只是,除了開人評會以外,你們怎麼不將老頭涉嫌收賄的所謂犯罪證據轉報給地檢署? : 過,但因證據不足,沒有走到法律的地步。 ???? 你講了半天,原來民眾的錄音沒錄到什麼有意義的罪證嗎? : 因為會亂搞,首長乾脆把他調到更偏遠的山區部門,他有三天兩頭報病號, : 還會恐嚇附近社區,跟陌生女性民眾要電話等等…之類的。主管叫他去協助 ~~~~~~~~~~~~ 又是一個你所謂的犯罪情事。這回你找得到「被恐嚇」的民眾願意當「證人」嗎? : 環境整理,他請認識的主管去跟人事室申訴,說是被職場霸凌,還開了人評 : 會。那個部門主管也不想要他,結果首長也想不出別的辦法,又把他調回機 : 關內部來了,而收他的就是幫他申訴的那個主管。很糟榚的是,他的行為、 : 個性在機關內是不會有朋友的,偏還有一個主管挺他,他個主管也不是很正 : 派,他挺的都是工作態度差的、會收回扣的,以及像這老頭一樣的人。 : 這樣一來,反而變成狼狽為奸了。 : 大家都想弄走這老頭,但可惜一直沒有充足的證據。又聽說他會偷偷錄音, : 所以大家討論要隨身帶錄音筆之類的。 : 請問除了貪污確定、刑事判決,難道就沒有讓他走跟的辦法了麼? 打丙等聽 法治國家講究「程序」正義。沒那麼快「明天就讓他滾蛋」。你要有耐心。 你們自己行事就多檢點一點,你們行得正,就不必擔心老頭蒐集到你們違失的證據。至於 老頭,你就靜等檢察官的偵辦啊。在他受到法律制裁前,你們對他的相處就「公事公辦」 即可。 明天一上班,你們單位就「分工合作、群策群力」「開始蒐集犯罪證據」,收集到以後向 貴寶地地檢署告發犯罪(這個可行性還最高咧)、並多管齊下,向貴機關政風檢舉(不過 看來該政風自己也有把柄被捏住,等於廢了?)、向監察院檢舉(要看收案監委的調查勤 快與否)、向貴機關首長建議將其年終考績給予丁等。雖然這些都八字沒一撇,例如首長 依照你的敘述也可能無動於衷。 : 說可以申訴,而且我們不一定會贏? 先別管贏不贏,你先去蒐集證據。你們單位內的同事包含你,拿你所謂的罪犯毫無辦法, 思維畢竟有點怪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104.1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18767959.A.47F.html

04/19 05:57, 3年前 , 1F
收賄判刑確定的話,幾乎都是
04/19 05:57, 1F

04/19 06:13, 3年前 , 2F
備份成功
04/19 06:13, 2F

04/19 06:47, 3年前 , 3F
04/19 06:47, 3F

04/19 08:20, 3年前 , 4F
可能是恐怖平衡的概念吧哈哈哈
04/19 08:20, 4F

04/19 09:04, 3年前 , 5F
樓主幫我把想說的說出來了,發現不法還拿對方沒辦法蠻奇
04/19 09:04, 5F

04/19 09:04, 3年前 , 6F
怪的
04/19 09:04, 6F

04/19 09:19, 3年前 , 7F
原文章那個ID印象以前看過,但忘記講了什麼?聽聽就好
04/19 09:19, 7F

04/19 09:46, 3年前 , 8F
收集後向上級機關政風或廉政署舉報
04/19 09:46, 8F

04/19 14:15, 3年前 , 9F
言之有理
04/19 14:15, 9F

04/19 15:45, 3年前 , 10F
大概根本沒這回事,是原po個人因素導致看其他人都是敵人
04/19 15:45, 10F

04/19 17:17, 3年前 , 11F
如果我站在老頭立場,我也會蒐證,好可怕的機關
04/19 17:17, 11F

04/19 21:02, 3年前 , 12F
推!!!
04/19 21:02, 12F

04/20 08:56, 3年前 , 13F
04/20 08:56, 13F

04/20 13:55, 3年前 , 14F
邏輯正確
04/20 13:55, 14F

04/20 20:16, 3年前 , 15F
推,事情不單純,真的圖利貪污,證據充足下早就可以
04/20 20:16, 15F

04/20 20:16, 3年前 , 16F
判了
04/20 20:16, 16F

04/20 20:37, 3年前 , 17F
04/20 20:37, 17F
文章代碼(AID): #1WV71NH_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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