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增板規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eno)時間3周前 (2026/01/11 07:49), 3周前編輯推噓4(5124)
留言30則, 8人參與, 3周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三、禁浮濫章 (三)禁止濫用推文功能,在同篇文章下有以下情形者視為違規: 1.連續推文超過5行。   2.非連續推文,但一小時內累積超過10行。   3.疑似濫用推文功能跟人吵架,吵架包含但不限於以下行為,    且需反覆為之: a.無意義的挑釁:發表純粹為了激怒對方而非表達觀點的言論     (例如:「急了?」、「破防了?」、「就這?」)。    b.洗版式反覆:在對方已回應後,仍不斷重複相同的攻擊性語句, 拒絕接收資訊。   違規禁言7日,本條累犯則以前一次禁言日數+1日加重處罰之。 立法說明: 近期收到板友反應,部分文章推文過長,影響閱讀體驗。 PTT 是基於 Telnet 的純文字介面,即使現在很多人用 App(如 JPTT, MoPTT, PiTT), 閱讀邏輯依然是「線性向下」的。 因此當一個人連續推了5行以上,其他讀者就被迫一直按 Page Down 或滑動手機螢幕才 能看到「下一位使用者的意見」。 所以限制是有必要的,因為你的長篇大論會佔用太多垂直空間,強迫所有人看你的長 篇大論,這對其他想看多元意見的人不公平。 為了維護大家閱讀的流暢度與公平性,如您有長篇論點,請以回文方式回應為佳。 -- 本條即日起施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30.1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68088949.A.B52.html ※ 編輯: eno4022 (1.170.130.106 臺灣), 01/11/2026 07:52:05

01/11 08:31, 3周前 , 1F
1及3的話,沒意見,2的話,是版主想降低文章的討論
01/11 08:31, 1F

01/11 08:33, 3周前 , 2F
量,用公平來進行言論管制,真的很不好
01/11 08:33, 2F

01/11 08:36, 3周前 , 3F
未來再加一小時不得發文2次,就不會有人來討論問題
01/11 08:36, 3F

01/11 08:38, 3周前 , 4F
改連續5行後,需間隔5行推文,或1小時後才能推文
01/11 08:38, 4F

01/11 09:48, 3周前 , 5F
去Dcard還比較自由一點
01/11 09:48, 5F

01/11 09:48, 3周前 , 6F

01/11 09:51, 3周前 , 7F
1、2的確沒必要
01/11 09:51, 7F

01/11 10:23, 3周前 , 8F
直接在文章跟當事人講就好
01/11 10:23, 8F

01/11 10:24, 3周前 , 9F
修改板規的頻率有點頻繁
01/11 10:24, 9F

01/11 10:25, 3周前 , 10F
如果沒看到這篇也不容易看出到底改了什麼
01/11 10:25, 10F

01/11 10:26, 3周前 , 11F
road板是說五分鐘五行
01/11 10:26, 11F

01/11 10:53, 3周前 , 12F
我覺得超過五行就乾脆回文行了
01/11 10:53, 12F

01/11 13:21, 3周前 , 13F
沒意見,但曾有過無意義的推文,卻要挑釁或找碴
01/11 13:21, 13F

01/11 13:22, 3周前 , 14F
另外,某樓提到Dcard,現在那邊素質超差
01/11 13:22, 14F

01/11 13:24, 3周前 , 15F
動不動就挑釁找碴或自行刪除留言,也會影響閱讀
01/11 13:24, 15F

01/11 13:43, 3周前 , 16F
聽說國外月亮比較圓
01/11 13:43, 16F

01/11 14:31, 3周前 , 17F
板主去看看法律類意見書或文組碩博論,本來篇幅就長
01/11 14:31, 17F

01/11 14:31, 3周前 , 18F
是大家要習慣這種長篇閱讀。否則眾人的閱讀力都退化
01/11 14:31, 18F

01/11 14:32, 3周前 , 19F
到只能吸收短影音。教育學上也說閱讀力減弱會導致降
01/11 14:32, 19F

01/11 14:32, 3周前 , 20F
智。真影響閱讀嗎?某些人不爽看到其立場不同的句子
01/11 14:32, 20F

01/11 14:33, 3周前 , 21F
罷了。關鍵是看「長篇內容」到底是不是「論述」吧?
01/11 14:33, 21F

01/11 14:34, 3周前 , 22F
yuruchen8444https://i.mopix.cc/NwwYkl.jpg
01/11 14:34, 22F

01/11 14:35, 3周前 , 23F
是這篇的問題吧 那以後你就用圖片繞過去呀
01/11 14:35, 23F

01/11 14:35, 3周前 , 24F
那個y開頭的id請忽略 別板的複製到了
01/11 14:35, 24F

01/11 14:37, 3周前 , 25F
板上必有法官網友,各位去問問,他們有在嫌看原告起
01/11 14:37, 25F

01/11 14:38, 3周前 , 26F
訴狀與被告答辯狀太長,「影響閱讀」,命令寫短些嗎
01/11 14:38, 26F

01/11 14:40, 3周前 , 27F
某些聲音把長篇論述栽贓成「洗推文」,才是玩弄概念
01/11 14:40, 27F

01/11 14:41, 3周前 , 28F
ps.我在某處論述了整套比喻與道理,kut能一起討論嗎
01/11 14:41, 28F

01/11 14:43, 3周前 , 29F
以後你就把要說的在輸入畫面截圖就好
01/11 14:43, 29F

01/11 15:07, 3周前 , 30F
上面的主意不錯,有些app有這種功能
01/11 15:07,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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