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辭呈時效性?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時間10年前 (2016/05/17 20: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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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想法完全錯誤 抑或是你根本不想走 如果離職預告是要主管同意(或達成某種協議)之後開始算起 那要離職預告幹嘛??? 基本上你一定要有紙本或email等等反正就是要有提出的證據 接著從那天開始算起即可 不然萬一主管半年不簽同意你離職預告不就拖半年? 但若真的會拖一年你也責任感使然的話 老實說可能你自己也不太想走 ※ 引述《bbb3792278 (freelyabc)》之銘言: : 工做滿三年以上,需30天前告知。 : 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 我的問題是: : 假如我現在提辭呈(書面或郵件告知) : 主管達成共識需找到人交接才能離開 : 但過了一年才找到人,這時候還要提辭呈嗎? : 或是人情壓力,責任感使然。繼續把手上案子做完。 : 但也拖了1、2年(很多公司專案跑1、2年是常態) : 之後可以不用提辭呈,直接閃人嗎? : 還是辭呈有時效性?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nFocus M510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69.14.1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63486949.A.A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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