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年前離職,這樣行得通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熊)時間9年前 (2016/10/20 23:4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orangecafe (橘咖!!)》之銘言: : 大家好 : 先附上 106年 行政院行事曆 : http://i.imgur.com/mwqmj39.jpg
: (以下皆以 106年國曆 說明) : 假設1月22 領年終獎金 1.要看公司的規定什麼條件下可以領年終 例:除夕前一天在職者可領 or 某個日期前提離職者不得享有年終獎金 2.勞基法有規定年終獎金定義 簡單講公司"視營運盈利"而發放,他可以聲稱沒獲利 但假如你的合約明寫著保14(12+2)...這樣就100%有 : 1月23 提出離職預告 (滿三年,須有30天預告) : 接下來持續上班到過年 : 1月23 提出離職後,加上(六日 + 春節6天 + 特休14天) : 2月20 正式離職 : 有種像是當兵,用假待退的意思,就年前上個四天班,之後就用特休 : 想請問這樣可行嗎? :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209.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76978009.A.37B.html
文章代碼(AID): #1O2ELPDx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O2ELPDx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