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樂雅樂

看板ServiceInfo (服務業)作者 (§小胖§)時間15年前 (2010/07/30 08:57),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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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畢業以來,我小妹到樂雅樂(南港展覽館店)當餐廳服務生也2.3個月了 起初,餐廳對於訓練員工非常的有制度,會在未開始上班前讓新進員工, 利用非熱門時段進行基本儀態與工作的訓練 雖然沒有薪水,但這是訓練課程,所以也沒有太多話。 正式上班後,公司有規定工作時數,也就是說 下4(就是薪水頂多算到4點),下x (就是算到x點) 也就是說,就算超過時數,只要自己份內的工作沒做完 一律不給予加班費,這也算合理,怕會有人故意拖時間。 ---------------------分隔線------------------------- 上述都是合理的要求 不過7月以來,已經到了下班的時間,而且自己份內的工作也完成了。 但店內的主管卻要求小妹去做非他份內範圍的工作 導致常常 '下4' 搞到5點左右才下班。 1.2次沒關係,但太過於平凡就不太合理了 最扯的是前幾天,整間餐廳為了有高階主管要來檢查 不論當天有沒有班,晚上10點半都被叫到餐廳來進行大整理 一整理就是到凌晨1點多,我小妹回到家都已經2點多了。 重點是,從10點半到1點多這段期間並沒有算薪水 一個堂堂跨國企業,竟然讓所有工讀生,工作到凌晨1.2點 卻沒有提供薪資,各位看官,這是否太不合理了? 請問一下,上述這問題該如何反應? 若直接向公司反應,會不會引來主管的不悅,造成更不必要的後果? 請各位大大幫忙所有在那裡打工的工讀生, 凌晨1.2點隻身回家實在有些危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0.192

07/30 13:21, , 1F
請一定要反映 半夜薪水算法不一樣 以前我們工讀也是常
07/30 13:21, 1F

07/30 13:22, , 2F
超過下班 但現在公司開始嚴格抓了 所以有準時到
07/30 13:22, 2F

07/30 15:46, , 3F
我想這是MOS、樂雅樂這個集團的慣性吧~愛占人家便宜
07/30 15:46,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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