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同學常對我說:資管沒用.

看板Soft_Job (軟體人)作者 (boy)時間17年前 (2007/10/03 14:01), 編輯推噓18(1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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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ue (向諧星路線靠攏)》之銘言: : ※ 引述《yangyr (DFLucifer)》之銘言: : : 不好意思,我覺得寫程式是dirty work這種想法,就是台灣軟體業 : : 不振的其中一項原因─ : 嗯嗯,我覺得我大概能體會原PO 所說的意思 : 所謂的 dirty work,不在程式本身,重點都在提需求的那個人 : 就好像組裝電腦,不是什麼壞事,但要你組裝的那個人很龜毛 : 一堆要求,然後給你1000元要你找50元拚一台雙核心電腦 : 這不是 dirty work是什麼? : 大家都學過軟體生命週期,但在台灣,誰跟你軟體生命週期,在業界最常用的 : 是"雛型法"... : 也就是業者提不出需求,要你先做個雛型,然後邊做邊改邊嫌 : 試問這不是 dirty work 是什麼? 有點疑問... 需求變動的事實是真實存在的啊 程式因應變動而修改也不是什麼不能接受的事 為什麼說這就是dirty work? 建立prototype不就是為了找出問題的範圍 好讓接下來的設計能反應事實,而不是憑空想像 : 在台灣,寫程式真不是人幹的,不但可能學不到新技術,薪水也不高,不受重視 : 然後一堆人的預期:啊資訊系的人那麼多人,滿街的人都會寫程式 (是嗎?) : 唯一的好處是可以訓練EQ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86.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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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慾望永遠無法滿足,需求的變動永遠都不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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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發現明天是deadline而你在做的仍是prototype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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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會明白再給多N倍的時間也不可能結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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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prototype不是問題, 問題是無法開始做正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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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到了RC某天某個「天才」又有新意念的話, 又會打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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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a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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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每一家都這個樣,那一家是能賺夠錢的? 再其次,案子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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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是不會進行的,所以做的時候就已經有合約保障了,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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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點要改可能就到 next version 去了,所以問題在PM,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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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就是programmer不認同怠工抵制.至於小改那就是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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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大bug,那是非改不可,prototype就是很多做假的,就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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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是bug,除掉這種假的空的使之變成真的,本來就是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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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沒用是很沒用,但說有用也是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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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用嘴巴寫程式的人會比用手寫程式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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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東西我居然要做兩遍,換個頭,整個function UI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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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g教授說的不對,是太理想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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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我們家的PM都是工程師出身的...不會犯這種鳥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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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做起來還挺理想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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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難怪 雖然公司雖然不是大賺 好歹再怎樣EPS也有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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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 台灣軟體環境還是會有進步啦 只要10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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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工程師們升上PM 並且不要犯同樣的錯 就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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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工的話炒了再請人有甚麼難? 怠工給別人知道想再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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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就難了. 即使沒那樣離譜的公司聽到你有怠工記錄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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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你嗎? 要知道這圈子很小, 老闆們間的消息流通很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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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程需要是programmer跟PM提的,最後是協商的,不是草草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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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麼壓的時程才準,程式難不在寫而是難在de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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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說有bug是程式寫的濫,寫的好是bug會很少...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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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程多是PM自己估計的, 沒多少個PM會跑去問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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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客戶提了條件就會立即問PM大概要多久了, PM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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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一個時間 (通常這樣提的話連交貨後的debug不會多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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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 這情況以一個PG來說是無解的... 只能祈求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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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那種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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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ug的情況是在討論外了. 現在說的是連「完成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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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也無法確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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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豈不是說到底是西裝還是有襯夾克都搞不定,那這西些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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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西裝店的要怎麼混三餐?這麼亂的只有學校的行政電腦化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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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種不必付費亂開願望,官大又愛瞎指揮才會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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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大又愛瞎指揮」是常態, 客戶就是那個「官」也.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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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做過真專案的,看到這整個討論都很有感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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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要用軟體,最後總要付錢吧!接這種客戶為了強迫推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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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見的合約中, 最大筆的款項是在收到完成品後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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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部份在後續維護付的, 先期金額只有約30%... 不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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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都用來付硬體的成本了. 因此不結案客戶沒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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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損失, 但公司鐵定賠得OOXX的. 拖得太久甚至會說硬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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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舊了, 不給換就別想結案...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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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說看, 這種情況誰比較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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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也不是毀約, 只是不停告訴你不滿意/不收貨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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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大概是那種沒有明定規格的軟體標案吧?標案成了會先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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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加上期限... 這種合約誰敢簽? 萬一那SW house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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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差, 期限到時的半成品也得接受的話可以找誰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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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約就放進確認規格的最後時程,過時自動生效,請買方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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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前期的價錢... 這合約就不夠其他公司offer的競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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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了才有下一步,約就設在交硬體取款後認定否則結案軟體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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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在#884說「消費者行為」和「行內惡性競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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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因素, 其他的都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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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問題是在於第2階段是甚麼時候結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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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另案重來.這些都是公務系統才會沒規格又官大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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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那種有時限的約在有這麼多沒這種規限的選擇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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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會想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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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沒規格的軟體標,豈不就是要租人當長工?當然是瞎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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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9:44, , 61F
你得到它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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