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 版 規 】
※ 引述《TonyQ (沉默是金。)》之銘言:
: 原案 2007/06/23 ,以下為 2011/3/29 修訂版,
: 修改部份條文、修改罰則並增加描述,原則上規定與以往差異不大,部份放寬。
: 【1】 發文、推文隨時注意語氣,請勿亂用過於激進之口吻以及過於尖銳的字眼(如:
: 白痴、智障、GY、吃大便、去死...等等諸如此類。),
: 違者情況輕微者鎖文禁止推文回應,情形嚴重者討論串公告禁止回應。
: 蓄意挑釁者視情況刪文、水桶(三天 > 一週 > 一個月)。
: 【2】 發文、推文時請注意對事不對人,切莫人身攻擊,
: 初犯者水桶三天,累犯第二次一週、第三次以後一個月。
: 【3】 請勿發表無關軟體業之聊天文、無關版旨文。
: 違者刪文處分
: 【4】 請勿發表未滿四十字或不滿三行的文章內容。
: 違者刪文處分
: 【5】 請勿張貼商業廣告,公益性廣告或問卷請先寄至板主,經同意後再張貼。
: 初次違者刪文處分,累犯者水桶第二次三天,第三次以後兩週。
: 【6】 請勿推圖形文。
: 違者鎖定文章處分,累犯者水桶三天。
: 【7】 非版主請勿使用 [公告]
: 違者刪文處分
: 【8】 轉貼轉錄文章請先經過原作同意。
: 經原作者檢舉者,刪文處分
: ↑ 以上主要判斷標準以版務認定為主,也歡迎來信檢舉 ↑
: 【9】 [徵才] 文不禁止,但有以下限制:
:
: a. 徵才、工作內容需與資訊或軟體工作內容相關。
: b. 同一公司發表之徵才文,間隔需超過五天。
: 本條文即刻生效,2011/3/31前為緩衝期,
: 緩衝期間以刪文、鎖定文章處分並告知為主。
記得之前是在這個版看到(可能後來砍了吧)
有人貼了一篇徵才文
另一個ID就連續對該徵才文回了3篇
內容都是在說那徵才條件算好的了
跟鼎新比起來如何
跟甚麼網站的一般薪資比起來算好的...之類的內容
內容用意是一樣的...都是在說那徵才條件算好的=.=...
(但就我所知 他說的有誤)
我覺得對同樣內容連續回三篇差不多的回文是有問題的
所以建議新版主對此狀況設一下相關的板規來處理
另外關於徵才文
個人建議...
可以考慮乾脆禁止(反正還有job版可以徵才)
或制定格式(如果覺得job版的格式不適用資訊業的話)
個人是覺得後者比較好啦
這麼說的理由是覺得徵才文的內容還是該管一下
至於薪資範圍...
我覺得這裡有一個問題
公開的話對求職者比較有利
但也容易引起爭論(嫌薪水低)
不過要是每個人都寫18k~100k 這大概也很難管吧
(反正資方又不是薪資上限開多少 就真的要給到那麼高)
這部分該怎麼做...
個人建議...
可以不提供薪資範圍
但是要寫的話
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不能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以上內容...純屬個人主觀的建議啦
給版主參考一下...要不要照做...或者有甚麼意見
隨便啦XD
反正我只是表達個人看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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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34.15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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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
統一和整齊...會讓我看起來比較爽...喔不 該說心情愉悅比較合適XDDD
我並不認為直接沿用job版的格式比較好(不然叫徵才的人直接在那邊PO文就好啦)
在這徵才的話應該要用適用於資訊業的徵才格式比較好(因為性質多少有差異)
制定的格式內容可以放一些資訊業徵才該有的欄位
這樣可以提醒徵才者提供該提供的資訊
板主要是覺得這樣是限制創意甚麼的
(我是不認為這可以多有創意 可能是我還沒在BBS上看過讓我感到很有創意的徵才文吧)
也可以說這格式只是參考用
不照做也不違背板規
※ 編輯: thinkniht 來自: 125.232.132.224 (04/01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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