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灣需要大將型軟體長才
※ 引述《tyc5116 (累人啊....)》之銘言:
: ※ 引述《iincho (世界的盡頭)》之銘言:
: : → tyc5116:這樣有心的話應該比較容易發展不是嗎? 11/07 11:10
: : → rawpacket:我突然想到我爸昨天講的 "寫軟體不是很容易, 買台電腦 11/07 13:08
: : → rawpacket:就可以寫啦, 要是像賈伯斯一樣就發了" 11/07 13:08
: : → francej:請人跟買專利也是很花錢的. 11/07 13:36
: : → francej:寫軟體是很容易. 高中生可能都會寫. 但要寫出能避開人家 11/07 13:51
: : → francej:專利(不然你別想賣錢) 且功能或性能比人家優 就非常難 11/07 13:52
: 抱歉,想請問的就是francej大說的這部份
: 我比較好奇的是,功能性能要比人家優很難,這容易理解
: 但是避開人家專利嘛,就不是很懂了
: 同樣的觀念,可能就有很多種寫法了(for,while..等等)
: 以及類別的架構稍微變換一下,雖然是一樣觀念一樣的東西,程式碼看起來就完全不同了
: 所謂要避開人家專利,感覺這地方的界定應該是沒有很明顯不是嗎
: 還是有誰可以大概說一下避開專利是如何的避開法呢??
對於程式開發者來說,可能很注重自己程式碼的智財權
但基本上現在這邊講的專利都是以"產品"為導向的
老實說,如果要review code的話,一個稍有經驗的軟體工作者
只要將流程稍作修改等等,其實很難去裁定抄襲這件事
(應該不少人交作業的時候或多或少都這麼做過吧)
比起申請認定程式碼的專利,說真的還不如把自己的東西盡可能包成dll還比較實際啊..
回到避開專利這件事,基本上當我們想到這件事的時候,這場仗就已經打完了
比方說之前版友提到的手機滑動解鎖功能,基本上在還沒有第一隻觸控手機上市前
應該就已經被申請了,而全觸控手機要避這件事,應該很難
更誇張的像是以前feature phone按左鍵接聽的直覺操作
也是一個專利,忘了是moto還是nokia的,所以說~對平民老百姓來說怎麼玩怎麼避呢?
不過其實也不用太過擔心吧我想
如果是待在大公司的話,會有專人專部門來處理這樣的事,可能是付權利金或互相授權
如果是待在小公司的話,人家告你也拿不到錢,所以也不會理你
如果待在不大不小的公司的話,基本上產品都是賣到不在乎智財權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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