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才]麥奇數位誠徵 DevOps 成員(40K~80K)
看板Soft_Job (軟體人)作者femlro (母豬教2號異端審問官)時間9年前 (2015/12/30 03:33)推噓31(32推 1噓 75→)留言108則, 36人參與討論串9/20 (看更多)
: 針對這系列文章,我想了想,我還是來回應一下本篇文章,以免讓大家誤會了整間公司,
: 我是gipi(https://www.dotblogs.com.tw/jimmyyu),也是3/7號TutorABC徵才文的原PO。
: 我從3/7號在板上PO了徵才文後,收到很多網友的履歷,
: 我都一一看過了,也從中錄取了幾位優秀的朋友,很感謝PTT網友們給予的機會。
我請問你錄取這些人有沒有按照勞基法付加班費?
有沒有每周超時工作48小時以上?
前面tomtang從來不回答我這問題,
一直扯東扯西。
: tomtang是我們部門中負責CM的主管,如果他的推文或回應有給各位帶來不愉快,
: 我先跟各位道歉,但往下的內容,我想把我們公司的一些狀況說清楚,
: 是非對錯,可以讓大家來判斷。
: 目前我在TutorABC擔任RD Head,RD大大小小的事情大致我都有一定的決策權,
: 若對招募、工作內容或各類問題都可以問我,
: 除非涉及商業機密的問題,否則我一定會坦白的回答你,
: 如同我之前的徵才文所說,隱惡揚善這種事一點意義都沒有,
: 我現在騙了你,你進來後發現不是那麼一回事,
: 那就浪費了彼此的時間,公司也損失的名聲,
: 所以我要求我們負責面試的人員及主管,在面試時不用太過包裝,講事實就好了。
: 要不要加班?有就有,沒有就沒有,誠實回答,
: 加班兇嗎?你們部門如果加的兇,就坦白說,如果很少,你也讓人家知道,不用隱瞞,
: 加班有加班費嗎?除少數如假日因特殊原因被要求來上班的,那就會有加班費,但平日的
: 晚上沒有,但有補休,且在我的部門,我保證一定可以休的到,
你講這個就違法了
我說得很清楚
台灣的勞動法規寫得很清楚
法令已經明確說明補休是勞工的選擇,不是雇主可以決定的事項
平日晚上沒有加班費這種就已經是明確的違法事證
所有的tutorABC員工都可以追溯五年內的加班費
法令都翻出來給你看了
貴公司有義務要把這些人的加班費通通拿出來還給他們
您RD主管不出來跟老闆說
全部加班費要依法還給所有員工(包含離職)嗎?
: 要值班或輪班嗎?這你要主動說明,不用人家來問,講清楚晚班是從14:00-23:00,大夜
: oncall每通就是兩小時補休起跳,
: 系統很多legacy code嗎?有40-50%的ASP,剩下的50%是近兩年來逐步改成MVC的,說清楚
: 讓人家知道我們有在進步,
身為一個leader
對企業的法律有沒有遵守不知道
結果還大辣辣這樣出來說給大家聽 就是違法
: 資訊揭露的愈清楚,是好是壞大家就更清楚,決定權就在對方手上了,
好啦,有員工願意看在高薪面子上
違法加班那是你們自己的事
我也不想管那麼多
反正2016/1/1一到
所有像貴公司這種沒有符合勞基法的企業一律禁止PO徵才文
管你估值八千億也一樣
: 不需要欺瞞事實騙人家進來,對於他人有誤解的地方,
: 你也要解釋清楚讓面試者得到正確的資訊。
: 什麼努力工作力求表現,這種決定很主觀,tomtang接受,但可能更多人是不接受的,
: 這是價值觀的差異,不見得有絕對的對錯,但若以公司的立場要求加班,
: 還告訴你這是在幫你自己爭取表現,那肯定是錯的,
: 所以這件事情,我想是tomtang自己個人的價值觀,他可以這樣鞭策自己,但不代表這是
: 公司的硬規則或潛規則。
: 我自己都寫過這種文章,我是怎麼看待加班這件事情,我想文章中我的立場表露無遺:
: http://www.managertoday.com.tw/articles/view/16086
他的價值觀who care? 他很重要嗎?
我care的是你們違法還那麼大聲在這裡大聲嗆,你們有夠誇張!
台灣是沒錯拉
超大比例都違法,但自許自己是估值高的新創公司
拿到一堆募資,對待勞工就是用這種標準?
用補休來換加班費? 是誰告訴你可以這樣做的啊?
: 我舉個我自己的例子,我在8月份左右接下了global operation的owner角色,這個職務就
: 是要負責系統7*24小時不能中斷,
: 簡單說就是要24小時on-call,在過去,可能就是幾個工程師輪流值大夜班,可能會在晚
: 上三四點被叫醒處理系統問題,
: 但因系統太大,你也無法解決所有問題,你只能想辦法求援,但有時其他人因沒有輪到
: on-call,所以不見得都會接電話,此時你只能乾等。
: 我剛接下此任務時,總覺得這不是辦法,我想了解到底大夜都是在處理那些問題,所以我
: 先要求把大夜的電話都轉接到我手機,
: 我親自接,判斷問題後找對應的人來處理,這樣大家在被叫醒時,要處理的問題肯定就是
: 他負責的範疇,這樣子大家的壓力就輕了些,但我就累慘了,
: 此期間雖然有其他同事願意跟我一起分擔,但我始終認為把這些常見問題根除才是辦法,
: 我們大概花了兩個月的時間,把這些問題一一處理掉,
: 有些可以列入SOP讓技術支援部門自行排除的,我們也逐一補上了,約莫11月,大夜打電
: 話給我跟我說系統有狀況的次數,已經屈指可數了。
: 我的價值觀,我自己不願意做的,千萬別勉強部屬去做,如果非得做,一定要自己體會一
: 下,並找出方法根除它,而不是丟給別人去承受。
所以跟你們平日不付加班費有什麼關係?
你不領加班費?其他人就不用領?
你很累,很辛苦,該跟你的老闆說,你違法了。
你對下屬很好,那請問你有沒有認真看過我在你PO文先前
針對勞基法企業應該如何遵守的規範?
沒有,你只在乎你自己
: 另外針對網友的幾個問題,我做一些補充,
: 1.薪水的問題
: 每個職務的薪水都有差異,tomtang雖然說話不中聽愛當戰神,
: 但他的技術能力跟執行力是無庸置疑的,
: 他的常態薪資*12就已經超過150萬不少了,我們在薪資上不敢說最頂尖,
: 但我想還具有一定競爭力,能拿多少真的看個人的經歷與能力,
: 以DevOps來說,如果真的如版友所描述的熟手,我想我願意從100K以上開始談,
: 另外我們調薪也沒有限制一年只能調一次,我手下有個工程師因為持續都有突破,
: 一年調了三次也是有的,每次調整的幅度約在5-15%,
: 因為好手們就是值得這樣的薪資,這一點我是可以保證的。
所以薪資高成這樣子
結果平日加班加班費不給?
你一個年領幾百萬薪水的主管不覺得荒謬嗎?
tomtang他爽,他不想領加班費
其他人想領,他們的權益呢?
: 2.人手不足又不補人
: 我想這是很大的誤解,去年底的時候RD約60-70位,
: 現在光是台灣的RD就破200人了,兩岸超過240人,
: 明年RD的headcount是我整理的,人員得增額老闆一直沒有給我們太大的限制,
: 2016年兩岸加起來肯定是破300人,
: 所以在招募這件事情上,我們一直都有在進行,
: 沒有不補人手,靠凹員工加班來達成專案這種事,
: 純粹是我們所在的行業非常競爭,要每年突破3-5倍,
: 在步調上是很難緩下來的,不會因為人還沒補齊事情就停下來,
: 我近期也要求主管們在面試時要告知面試者,公司其實沒有太多閒缺,
: 但要說平均工時超過12小時,我想這真的是誤傳了,
: 除非有案子正要上線,大家等著離峰時段上版觀察,
: 否則晚上八點在古亭RD區,還看的到10個人應該算很稀奇了。
: 過去我們可能有許許多多的需求不停擠進來,但這半年來,
: 我們已經教會RD leader如何去管理需求,如何去排定順序,
: 如何與需求方交涉,不可能的時程,deadline壓死人的案子已經少之又少了,
: 若RD leader無法溝通成功,我會親自來處理。
對我來說
不給加班費就是凹加班
就是非法的,補休再強調是勞工自願選擇
而且要開會決定,不是你可以決定
你不代表法律好嗎?
你這些東西,貴公司員工拿去勞動部檢舉
基本上都準備開始要進入勞動檢查
所有勞基法的項目都要一一檢查了
包含打卡,出勤紀錄等等。
: 3.系統架構很亂
: 我自己也寫很多年程式,也設計的不少的架構,依我的角度來評斷我們自己的系統,
: 我是無法說出這做的很不錯這樣的違心之論,架構中固然有些可取之處,
: 但系統疊床架屋這件事確實讓我們蠻辛苦的,
: 一個表300個欄位這種設計大家說過多次,我想不需要特別再提,
: 過去團隊為了滿足operation上的要求,所以很多程式都靠寫死的方式來進行,
: 包含if / else寫了30種case的,這在系統中確實也存在,這沒必要做掩飾,
: 我想表達的是,爛code是有的,但我們已經改了一半以上的舊code,
: 甚至一些模組也都在今年重構了,
: 明年這個動作會繼續進行,對架構的討論也愈來愈細緻,從2016年的計劃中看來,
: 到年底ASP code的比例應該會降到20-30%左右,核心功能應該會全面被改寫了,
: 曾經我也是那個抱怨架構爛,維護耗時,改A錯B,還埋了很多bug在裡頭的人,
: 但我既然在這,我就必須要帶領團隊克服這些問題,如果我沒有足夠決心要做這件事,
: 我可以閉著眼睛得過且過,只要不出大trouble就好,
: 但這樣做,我跟我的member都不會做的開心,
: 現在已經有愈來愈多重視底層架構的團隊被建立,
: 我們在架構上的討論也愈來愈多且深入,正往好的方向在前進。
: 4.開發環境與流程不健全
: 這也是先前我們被詬病的問題,之前我們的版控工具有多套,
: 上版流程也不是自動化進行,dev/stage/production環境的差異性極高,
: 導致開發人員會花很多時間在此,我們在4-5月時一直討論這些問題,
: tomtang是在此時自己跳出來,說他可以解決這些問題,
: 我當時請他給我一份計畫,我往上提報,他說與其讓別人來做,不如他自己來,
: 成敗他願意一肩扛起,這是他的魄力,針對此事我是很佩服他的,
: 他約從8月開始動工改善我們整個建構管理的流程、機制與工具,
: 現在已經幫我們改善了8成問題,
: 往下就是自動化以及DevOps的工具導入與文化建立,
: 每一件都不簡單,但變革本來就沒有簡單的,
: 尤其要改變200多人的團隊更難,但不做肯定沒機會。
: 5.流動率問題
: 我不是每個人都認識,但8成的人我應該都認識,
: 就我今年自己簽過的離職單或者收到的離職通報,應該不到20件,
: 以200人的規模來說,從3月到現在,不到20件,這比例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
: 當然了,可以留的人我們都會盡力挽留,真的無法留下的,我也是祝福他。
: 我在這邊10個月的時間,從帶10多人的團隊到現在帶超過150人,
: RD大大小小的事情我大概都碰過了,
: 若對我們有任何的建議,可以讓我知道,我有上線有空檔的時間一定會回應,
: 我有看到有版友在面試時有不好的經驗,反饋給我你碰到的狀況,
: 我會要求我們HR或招募主管做改進。
: 此外這半年來,我們針對公司制度也做了很多的溝通,
: 希望能打造一個讓大家喜歡的環境,
: 有版友提到tomtang如果想改變,可以針對加班費的部分做些努力,
我的是覺得超級無敵有夠好笑
加班費用努力的
那是"應該",不是靠你們努力
所有員工本來就應得的
結果你們拿著人家應得的勞動成果在這裡說要努力
這種事情是明天要立刻報告最高階主管
馬上補回五年內所有積欠的加班費
否則我可以跟你保證
你們所失去的商譽絕對"遠遠遠遠"大於 你們拿到的
這是法律問題與企業的商譽和社會責任
不是你努力
努力是努力改進程式架構,改進組織
: 這塊或許是我們比較沒著墨的,
: 但我也讓大家知道我們所做的努力,以及被實現的成果:
: 1.外訓活動,預計於明年4月,針對績優同仁拉到旅遊景點或渡假村進行1-2天的活動,活
: 動以team building為主
: 2.內訓活動,邀請講師到公司內部進行教育訓練,明年是規劃了六次
: 3.新人訓練/專業訓練,過去我們在訓練這塊著墨較少,部分團隊從今年都已經有正規個
: 新人訓練,但我們想針對所有的新進人員進行更深入的訓練,目前是由我擔任負責人,我
: 先針對講師進行2個月左右的training,確保訓練的品質夠好,我們非常在意這件事情
: 4.上下班打卡的問題,近期老闆已經同意我們上下班打卡不影響考績,真正實現彈性工時
: 這件事
: 5.在家辦公制度,近期會由各部門輪流試行,依狀況進行調整
: 6.專案獎金,針對需要衝時效或具有不可延遲類型的專案,我們一般會申請專案獎金,多
: 少就看案子的規模與重要性而定
: 上述內容不敢說比其他公司好,但這是我們努力爭取來的,而既然爭取的到,
: 也代表這是間能接受改變,願意持續增進員工福利的公司,
: 也是因為公司還有很多地方可以更好,也有很多值得我去學習去挑戰的,
: 這是一家估值超過10億美金,一年成長超過300%的公司,
: 有很多做法與制度一直都在挑戰與顛覆我的想像,
: 也是因為如此我願意接受它的不完美。
這有夠扯2
你扯一堆福利
結果加班費拿不出來?
請問一間估值十億美元的公司,一年成長300%的公司
為什麼會拿不出加班費啊?
為什麼會連勞基法都"不清楚"啊?
: 大家對TutorABC的不良印象以及批評,這我們欣然接受,我想我們還需要很多努力才能
: 讓大家對我們改觀,這點我們團隊會繼續加油。
: 最後,我是長期看Soft_Job版的的人,寫這篇其實有點沉重,
: 但我會清楚告知其他成員未來別再用公司名義在本版PO徵才文,
: 以示對各位版友的尊重,謝謝大家。
: gipi
你要PO本版也禁止
本版只歡迎遵守勞基法的公司來PO文
先把勞基法搞定看清楚再來吧
你們這公司真是太讓人吃驚了
2016還沒來
原來十億美元的公司是長這個樣子
有夠誇張你們
不要在我面前說你們沉重
你們身為RD主管
身為公司資深幹部
不告訴老闆違法,第一時間我善意提醒還嗆我
你們想過那些沒拿到加班費的人嗎?
我管你多辛苦
每個人都上班工作本來就很辛苦
請問誰的錢來的很容易?
就是台灣這些惡劣資方,連勞基法都不遵守的人
他們的錢來的最容易
現實就是這堆垃圾資方,因為算一算繳罰款比遵守便宜
於是反正處罰很輕讓他罰無所謂
然後台灣人就一起進入血汗,過勞的世界
我管你有什麼天大的理想要登陸火星還是拯救地球
連一個最基本的加班費給不出來
講那麼多
只是讓人嘲笑而已
九月
http://news.tvbs.com.tw/life/news-615700/
還叫法務部PO這種禁止休假
真是笑死人了,厲害!
你們法務要不要重請啊?
學的是哪一國的法律?
是誰告訴他可以禁止休假,公司補償啊?
--
Every man for himself and God against them al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46.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51417630.A.DFF.html
※ 編輯: femlro (36.232.46.93), 12/30/2015 03: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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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知道大家想要IPO
但重點好笑的是年薪幾百萬
結果連個幾十萬的加班費都發不出來
然後工時也不說出來
不是錢的問題
有的人為了錢可以去賣毒賣淫
但你想這樣,不代表你能強迫別人也這樣
工時,費用 國家明確規定
大家爽就守一守
不爽就違法
那法律也不用訂了
tutorABC這位大主管自己成立一國好了
※ 編輯: femlro (36.232.46.93), 12/30/2015 03: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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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emlro (36.232.46.93), 12/30/2015 03: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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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笑的就是
幾百萬的年薪
結果平日加班沒有加班費
讓我想到飲料店小弟租藍寶堅尼把嫩模的事情
※ 編輯: femlro (36.232.46.93), 12/30/2015 03: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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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鬼島無誤
有法條明文規定的東西
也沒有不知者無罪這件事情
※ 編輯: femlro (36.232.46.93), 12/30/2015 03:54:15
※ 編輯: femlro (36.232.46.93), 12/30/2015 03: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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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有來軟體版徵人嗎?
我文章寫得很清楚吧
你要來"軟體版"徵人就要符合勞基法
GOOGLE沒來這裡徵人
不是管轄範圍
再者
您沒有在GOOGLE上過班
就不該評論GOOGLE沒有加班費這件事
上面也有文章 有GOOGLE員工現身說法公司六點下班
再發這種回文
卻沒有補充理由
會被視為引戰
你可以放心GOOGLE要是來本版徵人沒付加班費
一樣不會讓他PO
我文章寫得夠清楚了吧
估值八千億的公司
沒符合就是不給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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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得好像加班費是福利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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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設定加班費的原因
讓員工不要加班
真的要加班還是有手段但就要付出高額代價
雇主才不會讓員工過勞
※ 編輯: femlro (36.232.46.93), 12/30/2015 09: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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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這種文化你該離開這間公司
你覺得工作難找
找不到
想屈就現實
fine
但不要叫人家跟你一起進這種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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