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 徵 ] 介聘,我們需要你的力量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小雞)時間11年前 (2015/03/10 08:01),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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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ydog (dydog)》之銘言: : 我個人訴求 (懇請懂法律專有名詞的人修正) : 1.要求公布修法會議過程紀錄 評估損害 修法過程公開透明! : 2.為維護信賴保護原則 法案追加落日條款 應從104學年度初聘教師適用 : 3.保留但書 考量特殊狀況 保留因 結婚、生活不便等因素特例 不受6學期限制 : 陳情要點 : 委員好 : 懇請您 為教師發聲 : 我認為幾點不合理 : 1.過程不合理 A.此案涉及教師的權益 僅以地方政府以及校長 家長團體的意見為意見 : 教育部尚未取得教師團體的共識 2/24公布之後就立即實施沒有緩衝 : B.11月公布的草案 與2/24公布的法規不一致 : 教育部說公布草案大家沒有異議 是否等同於對法規沒有異議? : 2.損害評估不合理 原先公布的草案跟舊的法規都有考量到特殊狀況 : 例如 結婚 生活不便 照顧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因素 : 那在今年 原本滿4學期的 或滿2學期有介聘需求的人 怎麼辦? : 教育部長在3/9備詢時也承認 有老師的權益受損 卻沒有相關配套 : 3.作法不合理 降低偏遠及特殊偏遠地區師資流動率 : 做法違反比例原則 : 提高介聘年資 針對"全國"老師的介聘資格 來解決"偏鄉"師資的問題 : 再者 若偏鄉 特偏的師資 在當初考試簡章上 早已註明服務的年限 : 還有需要連同非偏鄉特偏的師資一起綁6學期嗎? : 4.因果關係不合理 老師的介聘 並沒有剝奪學生的受教權 教師介聘是一個換一個(同科) : 學生不會沒人教 也不會變成數學老師來教英文 : 教師的流動不全然對學生不利 : 也不需要透過提高教師介聘門檻 : 來達成保障學生的受教權目標 : 教師真心話 簡單幾句話 : 1.介聘一年只有一次 但不保證一定成 剝奪了我們原有的機會 : 會申請介聘的人都是有需要的人 萬一教師的家庭有甚麼意外的狀況 : 可能會造成終身遺憾 教育部賠不起 浪費的青春 孩子的成長等等 : 2.學生有受教權 老師也有家庭 更何況 老師就近照顧家庭 並不會剝奪學生的受教權 : 老師能夠返鄉服務 才是能夠穩定師資 製造雙贏 : 3.修法可以 但能不能顧及人情? : 4.修法公告後能不能夠有緩衝期? 暫緩實施 : 懇請您幫忙 拜託您為全國人民發聲 監督教育部 : ※ 引述《theand (嘿...你說呢)》之銘言: : : 大家辛苦了 : : 透過一些關係找到和認識陳亭妃立委的人願意幫忙 : : 助理有答應會提醒陳亭妃這件事 : : 但今天的質詢卻漏掉了 : : 最大的可能性,是我們的訴求太要點不夠明確 : : 我想請求版上高手,有沒有人能整理一份要點,我再請人轉交給陳亭妃 : : 然後也請大家不要忘記謝謝所有願意幫忙的人 : : 其實能找到認識陳亭妃立委得人也是一件很巧的事情 : : 所以我相信,這就是契機 : : 相信好的事情會發生 請教過律師的意見後,建議須強調,此修法在法律部分很嚴重的瑕疵是: 介聘辦法涉及基層教師透過介聘調職的權利, 性質上屬法規命令, 除應踐行行政程序法 第154條「預告」程序外, 更應廣徵基層教師意見後, 才能調整。 通常法規命令的預告「至少」要有7日, 預告期間是否有針對中各方所提意見作出回應? 又在預告程序外, 教育部是否有辦過任何形式的公聽會徵納意見? 辦理實況為何? 如教育部沒有做好聽取意見及民主參與的事情,程序違法也會影響到實體決定的合法性。 重點是: 教育部有公告七日 網址證明:http://ppt.cc/GNUm 但是公告的版本跟「草案」一樣是有「但書」。 七日之後,卻在正式公告「拿掉但書」。 我們可以主張, 倘若預告時就沒有但書, 教師們一定會就此陳述反對意見, 教育部在預告時有但書規定, 卻在正式公告時拿掉但書, 有刻意隱瞞基層教師, 使預告程序流於形式, 並讓介聘辦法強渡關山之嫌。 以上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33.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25945719.A.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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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而且可以拿報紙當時許組長說已公告許多的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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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黑箱介聘辦法鬥認真老師 讓黑心教師夫妻檔到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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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店資管所一年買到學位提敘五級盜稅金 黑牌叫獄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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