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教師待遇條例立法通過後 敘薪問題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做自己)時間11年前 (2015/07/16 17: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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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m大大, 剛去看了法規,法規是寫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67391號令制公佈全文26條; 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之。 是我沒注意到,不好意思~_~我只注意到訊息發佈日期。 感謝提醒!! ※ 引述《ssoo1314 (軟仔)》之銘言: : ※ 引述《naustin (我思故我在)》之銘言: : : 不一定是在學學生吧 : : 本條例施行前業經服務學校書面核准進修學位者,得適用施 : : 行前之規定辦理改敘。 : : 所以104.6.10前已獲得學校同意書面核准者也適用於舊法 : 我今年九月才就讀研究所一年級~ : 所以是適用新法囉? : 不管念幾年一律提敘三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35.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37039829.A.F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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