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師請育嬰假 寒暑假復職領薪惹議
大家先想一想,看到這個標題,你的認為的請假方式是什麼?
第一種:開學請假,寒暑假復職,開學又請。
補充:勞動部官員說,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已規定,請育嬰假每次以不少於6
個月為原則,若教師要縮短、延長或提前復職,都需和僱主(學校)協商。例如若有教師
計劃6月先請1個月育嬰假,以便銜接暑假復職領全薪,學校可拒絕給1個月育嬰假,只同
意1次給6
個月育嬰假。
教師留職停薪辦法第五條:教師申請留職停薪之期間,應以學期為單位。但因前條第一項
各款以實際需求提出申請,或因特殊事由經服務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不在此
限。
第二種:請長期,但復職在寒暑假。
我想大家比較有意見的應該是第一種,但根據法律(請參考上面補充),第一種的批假權
利在主官。第二種由
於開始要接班,雖然沒上班,但不代表不用做事。
有沒有可能我們都被騙了,其實他講的是第二種,但我們都以為是第一種。
當然,如果你覺得二種都不妥,那你反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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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沒那麼做,也不是找理由,只是依法這樣請本來就不行,如果可以這樣校長要說他
幹嘛批。
※ 編輯: leejitsong (110.30.205.75), 11/10/2015 23:03:38
※ 編輯: leejitsong (110.30.205.75), 11/10/2015 2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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