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正義的問題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走進真實生活)時間17年前 (2008/10/06 20: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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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之銘言: : ※ 引述《l74u11h27 (戒。定。慧)》之銘言: : : 在網路時代(譬如駭客,不同程度或層次的資訊揭穿或介入者) : : 會的人就可以知道陌生人很多事情 : : 不會的人還是什麼都不知道,只能是被動地被查詢,而不能反客為主 : : 是不是這是一種資訊不對稱? : : 是不是來自於知識力的這種資訊不對稱,是一種不正義? : : 是不是知識可能是一種特權? : : 沒有知識的人毫無抵抗能力,也無從反擊。 : : 而個人的隱私,透過知識的特權,就成了類似待宰的羔羊這無辜的犧牲品? : : (或許知識越高,國家的權力也無法抵達控制規範或懲罰) : 平等有很多種, 你所說的平等是能力平等, 但一般提倡的, 就只 : 有機會平等. : 否則, 任何人與人的差異都是不平等的, 所有差異都是特權, 跟 : 網絡無關. 你擁有較多的知識, 體力, 財富, 權力, 較好的父母 : 全部都會使你在對別人相處時有優勢. 你可否說這是特權? : 重心是「特權」是甚麼, 所謂權力是社會上的他力, 也就是社會 : 賜與你, 而不賜與其他人的力量. : 而你因為知識而能做的事情, 跟別人的意志無關, 所以不是「特 : 權」, 你不需要社會協助你也能運用你的知識. : 學習這些的權利如果不均等, 那才叫特權, 也就是說, 如果這些 : 知識只有特定的人才准學, 其他人不准, 那就叫特權. 但現實是 : 這些知識都擺在眼前, 學不學是你個人的自由. 你自己不學就不 : 能說學的人有特權, 因為權利人人都有, 但你必須投入時間去換 : 取知識, 那是交換. 大推chenglap的見地 原po認為 那些會google、會駭客的人可以隨便取得別人隱私 這是特權、不正義的 不過 我倒是覺得那些運用真實人際網路取得別人隱私再八卦出去的人 所取得的隱私都更嚴重 而且更真實 反而會google、會駭客的人 只能竊取電腦可存的資料(甚至大多是公開的資料) 是不是真的很恐怖可怕 我倒是不太肯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6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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