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父母對孩子有所有權嗎?
※ 引述《Oikeiosis (怎麼啦)》之銘言:
: ※ 引述《XDH (開懷大笑)》之銘言:
: : 常常聽到一種說法,就是父母辛苦把你養大,
: : 所以你不應該惹父母生氣,要好好孝順父母,
: : 甚至,一些人生重大的選擇也應該詢問父母的意見,
: : 這一切的想法,都建立在父母是擁有孩子的,
: : 因為孩子是我養的,所以我有權力可以干涉、決定他的人生,
: : 我想請問,這種理由有道理嗎?
: : 一個反駁點:
: : 孩子一出生就發現自己被生下來,被養大,
: : 但是從來沒人問過他要不要被生下來,
: : 換言之,是父母自己要生要養的,
: : 也許是為了延續宇宙繼起之生命,
: : 難聽一點,也許是為了像養寵物一樣的心態,
: : 只想生個、養個孩子來陪伴自己或養老,
: : 既然如此,那父母應該沒有什麼權力可以要求孩子吧?
: 這個反駁是不通的
: 原本你要反駁的說法是:
: 父母生養子女 -> 父母擁有子女 -> 父母有權決定子女的人生決定
: 但是寵物作為一個類比 完全支持了這個論證
: 主人飼養寵物 也擁有寵物 更有權訓練、決定寵物的一切行為、生活樣貌...
: 所以如果小孩就像父母的寵物
: 那父母當然有完全的權力來決定這個寵物的一切
: 也沒有人會在 狗不聽話犯錯亂咬人時 去責怪一隻狗不孝 或把狗送去受審
: 而應該要認為是主人沒教好 主人自己要負完全責任
: 再回到你中心的問題
: 父母到底是不是因為生養子女 而能代替子女做決定
: 這個問題的根本核心在於誰要為這個決定負責 誰能負責就誰決定
: 一個小孩子負責的能力通常是很有限的
: 有很多決定造成的影響是父母要為這個小孩負責的
: 好比說青少年懷孕 要結婚要生下來 出錢養的都不是在床上爽的那一對
: 像這種情況 該做決定的都不應該是那些無能為自己負責的人
: 要自己做決定 就要有自己負責的能力
: 為什麼職員要聽老闆的話? 為什麼總經理要聽股東會的話?
: 因為公司的營運狀況是老闆要負責 因為總經理賠錢是股東的錢會受損
: 你說要不要進公司可以自己選 父母卻不能選
: 我可以舉另外一個例子
: 現在台灣還有兵役制度 入伍服役也不是大頭兵願意的
: 大頭兵原則上也不能選長官 長官經手這些兵的餉俸
: 但是嚴格說來不算是這些長官在養這些兵
: 你認為這些兵要不要服從長官的命令?
: 這些長官下令大頭兵去作戰
: 請問這些大頭兵可不可以說長官你不能決定我的人生?
: 而另一方面
: 當戰爭結束清算戰爭罪行時
: 任何法庭都不會追究士兵服從命令的罪行
: 當戰役失敗的時候指揮的軍官也不可能推卸責任說都是士兵懶惰而輸
: 所以有沒有自由選擇權不是重點 而是誰來負責才是重點
: 如果一個決定的後果 主要承受者是他人 則那個他人就應該具有下決定的權力
: 如果一個決定的後果 主要承受者是自己 那本來就是自己決定自己負責
推這個責任說
父母對子女的權利/權力
說到底還是要看身處的時間地點受什麼樣的法律規範
中學的印象正確的話
在台灣 七歲以前是"無行為能力者" (雖然小朋友去7-11應該還是買得到糖)
七歲到成年之前是叫部分行為能理者還是半行為能力者
(銀行開戶啦辦手機等需要監護人簽名 犯罪送到少年法庭)
成年後就是行為能力者 不再需要監護人而且能行使公民權如投票之類
(相對的 犯罪也要自己完全擔負責任)
所以成年以前父母的干涉是法律允許的
當然也不是讓父母為所欲為
遇到家暴性侵害等還是會有介入的機制
可是比較不嚴重的事情那就是你們自己的"家事"
由風俗民情習慣等等自己去私下協調 政府不管
"不孝"如果只是態度不好的程度 頂多會被四周人批評而不會坐牢的吧
說到這個又想到大學上的某堂課
印象中那天的主題是東西方的私有制度
老師說西方的中央集權比較晚 私有制已經完成了
所以雖然會有地方差異
但整體來說是政府無法干涉私家領域的狀態
國王只是被推為領導地位的貴族 對其他貴族的內務沒有絕對的干涉權
武士的義務是各侍其主而不一定是效忠國家與國王
而無論貴族或平民 只要不是奴隸 家父長的權利是絕對的
子女也真的是父母的"所有物" (奴隸都是你的了子女為啥不能是)
簡單來說就是你的家務事別人管不著 自己維持私領域的秩序 沒人可插話
父母可以殺掉子女都沒關係
嗯 照這樣看日本也滿接近這個類型的
現代化之後當然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每個人的基本權利
但是濃重的重視私領域的習慣仍在 警察之類代表公權力的人都要很小心
因為人民對私領域被侵害是很敏感的
一個重視私領域的例子是: 如果有人侵入你的土地 殺了無罪
另一個可能有關也可能無關的現象
西方比較重視自力救濟而較不期待或依賴中央政府的援助
很多大規模XX疾病的基金會、援助協會或災難重建計劃都是私人發起的
營運也是依靠民間支援的力量
我猜想因為直到近代國家出現前 所謂中央不過是大一點的貴族
只是眾多石頭中比較大顆的一個 相對來說沒有特別有力量
另一方面是既然拒絕別人干涉自己的私領域
遇到麻煩時當然是自己想辦法解決
中國這邊的文化則是在私有制還未完成時就出現了強大的中央政府
"授田"就是不完全的私有 雖有貴族封地但是以郡縣制為主
所有人民、官吏、軍士的效忠對象是國家與皇帝
家父長權力再大 也不能任意處置奴僕子女的性命
否則國家權力就會介入 將犯罪者判刑
宋以後以大家族為基礎的義田、義莊、族規等等雖也有審判、處罰族人的行為
那可以視為中央在無法完全掌控人口日漸龐大的國家的情況下
將一部份公權力委託給家族組織
(記得看過一份資料 中國地域的人口千年多以來一直維持在六千萬左右
後來因為旱地作物引進而在最後一千年暴漲到民初的四億
但是官吏的數目並沒有跟著比例一起成長... 這部份很枯燥就不說了)
因為私領域的秩序也受到公權力規範 中華文化的人對私領域受侵犯比較不敏感
而且中央相對於人民力量太強 好比澳洲巨岩和旁邊的沙粒
於是這文化的人民習慣有事就向中央求助 (對方既然要干涉 也得負一部分責任)
相較於"法理"、"私有權"更重視"把麻煩解決"
上那堂課時剛好是很多銀行金融卡出問題還是詐騙事件猖狂的時候
新聞上一天到晚討論讓銀行核對指紋啊晶片什麼的
老師曾一臉不可思議的說
指紋給政府還沒話說 銀行是私人營利組織耶
大家都覺得把指紋這麼重要的私人資料給他們沒關係嗎?
啊啦啊啦 又離題太遠了
抱歉 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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