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數支選舉法的可能性及可能流弊
這個選舉方式我覺得爭議性比原本的大,
最主要的是1票之差(或算錯)就會改變原本的當選人,
光是處理重新計票的案件就忙不完了,
而且如果要當選到最後就是比誰提的人多(錢多?)
當然也不能太多人參選不然選票瓜分掉通通不能參加數支,
我個人也有一個選舉的想法,
就是對於單一當選人的選舉都有一個重選的選項,
如果對全部的候選人都不滿意的話就可以選這個項目,
候選人最後要高於這個選票才能當選,
如果『重選』是最高票的話,那就重新選舉,
而且原來的候選人都不得再參選,
需重新推選候選人出來,
如果是A候選人最高票但第二高票B候選人的票+重選的票超過A的選票,
那就算 A 候選人當選但不得連任,
當然只要 A 的得票超過 50%就鐵定贏過 其他人的票數總和。
這樣的好處是即使A是穩上的也必須要經營選區,端出牛肉來,
而對其他政黨來講,不能因為穩輸的,就提很差的候選人出來。
這對目前的選舉成本增加不會很大,但可以讓當選者更知道他的支持度如何
PS:這個選舉方式如果不錯的話我再來想多位當選人的選舉要如何設計。
※ 編輯: bamboo1106 來自: 203.71.15.145 (12/30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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