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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k-why ]
討論串[思辯] 是否應該保障胡說八道的言論自由?
共 1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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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段,其實也讓我想到一個有趣的事情. 原則上本版是打算完全不限制言論的。. 但是後來出現了一個意外狀況. 就是洗文章。. 這件事情最終還是導致那個洗文章的帳號在本版被禁言。. 也就是說,儘管我希望能夠最大化的保障言論自由. 但是仍然做了一些限制。. 深究其不得不為的理由,. 我覺得仍然是回到「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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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新聞是有等級的. 沒有查證的訊息、 有查證但是被誤導的訊息 、假造的訊息. 而新聞媒體有倫理責任排除沒有查證的訊息 如果沒做到就會被NCC處罰. 而誤導的訊息或是更惡劣屬於假造的訊息. 則是因其所欲達成犯罪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法律管制. 比如說對人格污辱有妨礙名譽、毀謗;選舉黑函則有意圖使人不當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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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言論自由應該要有最低限度的法律要求,而國外確實有相關的法令. 例如德國就針對納粹相關的內容進行限制,各國都有各種彌平不平等的法律. 言下之意,言論自由至少在歐美各國、大部分亞洲國家. 在超過一定邊界之時,就不可主張言論自由. 而問題是在這個邊界該如何界定. https://tinyurl.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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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有幾個層面要討論,首先是「真假」資訊,我基. 本上完全同意不該接受由政府或某個組織來屏蔽這些真假不明. 的訊息,但我也上面也講了即便不同意處份或禁止也不表示不. 能被控制,揭露來源就是一個可以被接受的作法,比如說新聞. 台要播報就要註明新聞的來源是哪裡,製播的經費來自誰。. 第二個是「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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