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地上物未保存登記之物件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沈迷)時間13年前 (2013/05/05 01: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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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6370345 (貓咪QQ)》之銘言: : 因為最近看物件剛好有看到幾件喜歡的~ : 但是發現他是地上物未保存登記的 : 想請問這會有什麼問題嗎? 我假設你要問的是所有權移轉的問題 民法物權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取得,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據此,未經保存登記的房子,是無法經登記而移轉所有權的。 但是,未經保存登記的房子還是有市場價值存在,實務上的作法, 是以原始出資建築人為所有人,所以,如果你要買這種房子, 要能確定賣方是原始出資建築人,或者是有相關證明文件可得確定該屋是從 原始出資建築人合法移轉,這樣未保存登記的房子你才能取得所有權。 不然,單純只有土地過戶,日後若有人憑原始出資建築人身份主張房屋所有權 (例如他有興建房屋的包商單據等),你就沒有資料可以對抗他,而主張你不是 只有買土地,也有買房屋。 以上,請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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