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都更分房看的是土地還是建物面積?
就台北市而言
如果原容積的1.2倍遠大於法容*1.5倍
一定會用原容積去計算
台塑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那裡原本法定容積才200%(在容積管制前的建物)
原本建物是12/13樓建物
他要用原容計算(才能較接近原始的樓地板面積)
才有最大效益
而這個都更條例的修正大概是112年左右才修正的
他為了這個上限值打開
寧可撤案再重新申請
兩者差距有上百億
現在最終看到的方案才勉強跟目前樓地板面積差不多
所以是不是用建物面積來分回只是一種說明的方法
因為大樓或華廈本來就有梯廳空間等15%-20%不等的公設
你真的室內主建物面積也不含公梯
一切都要case by case 去計算
那台塑為什麼要都更
他當初水泥用6000磅的
啊都更後雖然不會比較多樓地版面積
但市價高有動機
一坪換一坪看地點看房價看使用分區
就算沒有達到室內1:1
資產價值也是倍增的
那台塑雖然看起來跟原本樓地板面積差不多
但是他要建築成本
他只是量體夠大自己成立建設自己省稅金
再發包給中華工程
成本大概也是30%-40%樓地板要拿去賣才行
地主要了解全部可以拿到的獎勵上限是多少
建商跟你簽的是固定比例還是坪數
用這樣回推才會符合市場的行情
而不是執著於用土地或建坪換
那些都只是說明讓地主理解而已
要跟別人比較
起碼要使用分區/原樓層數/新房價格/地段差不多才能拿來比
要不然誤差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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