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桃園可負擔住宅的收入 會用來補貼社宅
※ 引述《shiauber (getting used to)》之銘言:
: 這篇回覆其實有進步。
: 至少知道要講機會成本了。
: 但問題是,講到一半又把機會成本偷換成現金損失。
: 「建商捐一間市價 1300 萬的房」
: 不等於
: 「政府本來可以收 1300 萬現金」
: 這兩句差很多。
: 前者是公共資源配置。
: 後者是政府口袋裡少了一筆確定收入。
這是講三小, 沒有會計觀念才會講這種話吧?
一間淨值1300萬房子跟一筆1300萬的現金, 就是科目不同而已
哪來的什麼配置收入的差別啦
: 如果制度本來就是回捐住宅,而不是建商可以自由選擇繳 1300 萬現金,那直接說政府虧 5
: 00 萬,就有點太快。
其實以回捐住宅來看, 價差更大, 是市價1600萬跟800的差別
我用1300萬算其實還是已經放棄價值成長, 只用成本算
: 算盤打得很響。
: 可負擔住宅如果有資格限制、轉售限制、價格限制、平台控管,那它本來就不是自由市場商
: 品。
: 不能自由出租、不能自由轉售、不能賣給任何人。
: 結果還拿自由市場價值 1300 萬去算完整損失。
: 這就很房版。
: 限制條件全部忽略,只挑最爽的市價來算。
: 真要談,可以談。
: 每戶用幾百萬的市場機會成本,換一個受管制的可負擔住宅名額,到底划不划算?
: 直接講成政府本來可以拿 1300 萬,結果只拿 800 萬,所以低能虧 500 萬。
: 這不是精算。
: 政策工具硬改寫成建商賣屋。
: 看起來很會算。
: 其實是把最重要的前提跳過去。
: 房版最有趣的地方就是這樣。
: 一看到市價跟政策價有落差,就自動高潮。
: 但中間的限制條件、制度目的、資源交換、套利防堵,通通先放旁邊。
: 反正先喊虧錢就對了。
: 只是比較適合用在早餐店買蛋餅。
: 拿來算住宅政策,稍微有點智障了。
: 反正政府怎麼做 你都會罵啦
: 少子化話題一提
: 嘴說不用救 結果隔幾天
: 520總統立刻加碼救少子化
: 桃園出個可負擔住宅
: 房蟲也跳跳叫
: 看來你的認知跟政府不在同一個頻率呢
: 笑死
笑死, 這二十年來
每一個政策還沒出來或剛出來的時候, 空空都會說「房蟲跳腳就是打在要害上」
二十年下來到底打在誰腳上?
幾十個政策你都錯了, 卻每一次都認為下一個你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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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84.1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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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BIZA (36.225.84.10 臺灣), 05/31/2026 21:43:49
推
05/31 21:50,
57分鐘前
, 1F
05/31 21:50, 1F
噓
05/31 22:13,
34分鐘前
, 2F
05/31 22:1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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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7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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