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菜鳥醫師誤診 醫院判賠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溫水煮青蛙)時間14年前 (2010/06/16 11:36), 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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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erk (用心)》之銘言: : 人於90年12月26日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室就診時 : ,因當時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之制度,僅指派甫取得醫師 : 證書3個月之住院醫師在急診室提供醫療服務,而未指定資 : 深醫師支援急診,業經證人李文宏於本院審理時證述在卷, :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上開人事分配,雖屬合法,然以中國 : 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在醫療體系中已屬教學級醫院,對於急診 : 病患,竟僅責由年資短淺之住院醫院負責,與一般民眾選擇 : 前往具教學層級之醫院接受較優良,且較專業之治療目的, : 明顯背離,再佐以證人李文宏另證稱: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 : 院為提供精緻醫療,讓病人得到更好照顧,希望照會專科, : 因此自92、93年起即推動主治醫師要在第一線等語,可見, : 本件係起因於急診醫師未能及時診斷自訴人足舟狀骨骨折, : 而急診醫師未能及時診斷,係因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當時 : 竟採取指派年資短淺之住院醫師,為急診病患提供診療服務 : 之不當制度所造成,被告傅峰梧係依醫院之指示,為病患服 : 務,以其當時之經歷,雖無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過失 : ,但設計此一人事看診制度,為民眾服務之中國醫藥大學附 : 設醫院,實難辭其咎,附此敘明。 : http://goo.gl/yZJq 住院醫師沒錯 醫院也是合法安排 按照過往判決慣例, 無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過失根本不必賠償 法官認為教學醫院應當提供較優良且較專業之治療? 那麼請問法官大人, 這個較優良且較專業之服務, 是否享有合理相對應之收費? 既然沒有較為優厚, 那麼難辭其咎的應該是設計此一給付制度健保局, 肩負監督責任的衛生署是否也應難辭其咎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Kun 來自: 110.84.53.168 (06/16 12:20)

06/16 12:49, , 1F
這講了也是沒用,其實這個判決認定醫師和醫院無罪已是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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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2:52, , 2F
雖然板上的大家都知道不是事實,但大眾包括法官還是多半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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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2:53, , 3F
為醫療訴訟中"病人"是值得同情的一方,而且這原告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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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2:54, , 4F
搞不好是一哭二鬧三上吊那種,為了安撫情緒做出這種無罪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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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2:55, , 5F
要賠錢的判決也就不怪異了。倒是另一個值得討論的點在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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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2:55, , 6F
紙和實際判決內容之間關於"有沒有罪"這件事上其實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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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2:56, , 7F
甚至媒體還強調"取得執照3-4個月"這件判決書上輕輕帶過的
06/16 12:56, 7F

06/16 12:57, , 8F
點,讓人不禁懷疑中國醫的公關到底在幹嘛...
06/16 12:57, 8F

06/17 18:24, , 9F
樹大招風吧..搞不好是正在被其它大醫院內鬥當中...
06/17 18:24, 9F

07/25 21:38, , 10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www.94istudy.com
07/25 21:38, 10F
文章代碼(AID): #1C64QuUZ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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