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菜鳥醫師誤診 醫院判賠
※ 引述《gentlwind (ㄉㄊ)》之銘言:
: 雖然大家看到標題都很不舒服,但是法官判賠的原因卻是據此。
: 如果已經打到終審,醫院大概也只好賠了。但是,法官的認知確有討論空間。
: 爭議點:「醫學中心急診應該指派何種資歷之醫師診查檢傷第四第五級患者?」
: 答案恐怕是~!$%%!#%!% ←所以急專即將大熱門+急診R減薪?
: 所以,民事訴訟主要採取當事人進行,律師可能是因為企圖主張資淺而免責,又沒注意
: 到法官朝著醫院管理過失形成心證,才會賠這麼多!
: 所以,我想,是律師的錯..
: clerk大有PO高院判決書:http://goo.gl/yZJq
理論上來說,PGY或是intern,甚至是R1R2,
在急診看診時後面都要有人負責cover,
出了事後面的VS要出來背責任,天經地義。
但是以國內的急診環境來說,
這些應該是學習角色的醫師卻被當成人力,
需要背負很多不應該在他們身上的壓力。
就這個案例來說,理想的狀況應該是R1看完之後,
和VS討論如何判讀是否有骨折,然後一起去看病人,
如果不確定,會診骨科。如果真的沒看到骨折,
跟病人解釋並衛教,約回門診追蹤,這樣很合理啊,
但病人過多時,VS根本沒辦法完全cover R1接的病人,
這又回到轉診制度和國內民眾就醫習慣不良,
導致醫學中心負擔了太多不應該在醫學中心就診的病人,
失去了教育年輕醫師的功能,而這些是誰的責任呢?
總之各位VS還是皮繃緊一點,
好好的把急診裡每一個病人顧好,
出來跑遲早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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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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