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贈與稅 配偶贈與再移轉子女 迂迴贈與 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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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liku大大..
依大大上述的說法...父->母->子 屬迂迴贈與
假使一個家庭父親為收入來源或擁有千百萬財產
母親為家庭主婦
為達免課贈與稅的規範..想將名下財產轉移給一子
那實質可行的方法
難道只能父->子 每年111萬而已嗎?
之前有蠻多文章討論到的..可透過合法夫妻免課贈與稅的方式
父先轉移給母一半身家
再分年度由父.母每年各贈與免稅111萬給子
這樣的方式
會被認定父是違法轉移財產給子嗎?
父給母若是夫妻合法免課稅贈與
母給子也是合法免稅(額度內).且也擁有贈與權力
那為什麼會被判定是違法贈與?
透過第三者轉移(非實質金額買賣轉移)若被認定迂迴贈與..
個人是覺得有道理
可是父->母->子的方式屬違法
的確讓我搞不懂
也推翻了之前蠻多文章所給予的認知..
感謝大大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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