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贈與稅 配偶贈與再移轉子女 迂迴贈與 回流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我是小學妹的)時間19年前 (2007/02/25 00: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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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 23:49,
倘若屬實則原則可行,但,國稅局會追查資金來源去路,包括:꘠
02/23 23:49

02/23 23:51,
資金是否迂迴贈與?有否回流?如4父→母→子即為迂迴贈與,合
02/23 23:51

02/23 23:54,
計父贈與222,且涉不當逃漏,所以...
02/23 23:54

02/23 23:57,
唯一方式只有分年贈與,但必須額外支付土地代書費用,請問...
02/23 23:57

02/24 00:09,
父->母->子 會有問題嗎? 不知道有沒有明確的判定案例?
02/24 00:09

02/24 00:11,
我一直認為是合法的哩..@@
02/24 00:11

02/24 00:17,
請注意資金是否迂迴贈與?有否回流?父→母→子即為迂迴贈與ꄠ
02/24 00:17

02/24 00:18,
,另外父→母→子→父即為回流,二者均涉違章。案例請逕參財댠
02/24 00:18

02/24 00:25,
政部or最高行政法院網。另贈與房地產可以公告現值計課,但現ꨠ
02/24 00:25

02/24 00:27,
金部分則十足計課,所以不能用轉帳現金去沖抵實物。欲知詳情ꄠ
02/24 00:27

02/24 00:29,
請洽專業會計師or代書。
02/24 00:29

02/24 01:23,
父->母->子,為迂迴贈與?如果是當年度,但不同月份也不行嗎?
02/24 01:23

02/24 07:57,
不論是否當年度,甚至跨若干年度,只要查獲金流為父→母→子
02/24 07:57

02/24 07:59,
統統算是迂迴贈與。主要原因即在於「實質課稅」原則的適用。ꄠ
02/24 07:59
請教liku大大.. 依大大上述的說法...父->母->子 屬迂迴贈與 假使一個家庭父親為收入來源或擁有千百萬財產 母親為家庭主婦 為達免課贈與稅的規範..想將名下財產轉移給一子 那實質可行的方法 難道只能父->子 每年111萬而已嗎? 之前有蠻多文章討論到的..可透過合法夫妻免課贈與稅的方式 父先轉移給母一半身家 再分年度由父.母每年各贈與免稅111萬給子 這樣的方式 會被認定父是違法轉移財產給子嗎? 父給母若是夫妻合法免課稅贈與 母給子也是合法免稅(額度內).且也擁有贈與權力 那為什麼會被判定是違法贈與? 透過第三者轉移(非實質金額買賣轉移)若被認定迂迴贈與.. 個人是覺得有道理 可是父->母->子的方式屬違法 的確讓我搞不懂 也推翻了之前蠻多文章所給予的認知.. 感謝大大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8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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