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夫妻薪資所得報繳和扶養親屬的問題

看板tax (稅板)作者 (kk)時間19年前 (2007/04/05 14: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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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如果是父親滿60歲,有薪資收入;母親未滿60歲,沒薪資收入 那我可以把父母都列為撫養親屬嗎?? 或者單純把母親列為撫養親屬? ※ 引述《chaperon (遺失的愛情)》之銘言: : ※ 引述《litchi (不如一槍打死我)》之銘言: : : 我媽沒有薪資收入,但是她跟我爸依規定需合併報繳 : : 我的問題是,我媽是跟我爸合併報繳 : : 那這樣我還可以將我媽列為受扶養親屬嗎 : : 還是只有我爸能將我媽列為受扶養親屬? : : 先謝過 : 夫妻採合併申報,無論兩人收入狀況如何,都要一起納入計算。 : 除非父母親都沒有工作,也沒有特別的薪資、利息、房屋租金等 : 的各項收入,您才能將他們倆位納入你的受扶養親屬裡。 : 以上,簡單回應,歡迎討論指正,請勿作人身攻擊,我怕痛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213.184
文章代碼(AID): #1659Pa5c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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